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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将车位借给邻居使用,女子可随时无条件收回车位,15年后女子搬回要求收

上海,一女子将车位借给邻居使用,女子可随时无条件收回车位,15年后女子搬回要求收回车位,邻居却一口拒绝,双方闹到法院,可法院判决更令人意外!

2010年,李秀珍因为工作和生活规划发生变动,准备搬离居住多年的上海某小区,前往另外的区域购置新房产生活。

李秀珍名下一直保留着一个地下固定车位的专属使用权,那是2002年小区刚刚建设交付时,物业为了回馈首批入住业主专门分配的一项福利。

当年私家车还没有完全普及,小区的地下车位资源十分充裕,到了2010年,小区的私家车数量逐年暴涨,,连小区公共道路两侧都停满了业主的车辆,大量业主常年面临停车难的困境。

李秀珍考虑到搬走以后专属车位将会闲置,白白空着非常可惜。同小区的邻居孙海涛得知李秀珍要搬家的消息,第一时间主动找上门来对接李秀珍,希望能借用这个车位解决停车难题。

两人经过友好协商,很快达成了一份书面出借协议。协议条款写得明明白白,李秀珍将个人专属的地下车位无偿出借给孙海涛使用,孙海涛负责代为缴纳每月产生的固定停车管理费用。

双方还在协议中特别标注,李秀珍保留车位的最终使用权和归属权,未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李秀珍需要收回车位,孙海涛必须无条件配合归还。

拿着这份协议,李秀珍安心搬离了小区。在李秀珍心里,白纸黑字加上邻里情谊,把车位白借给邻居用,借用人承担管理费理所应当,以后回到小区随时能把车位要回来。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孙海涛暗自留存了私心。在李秀珍搬离小区的数年时间里,孙海涛为了把车位彻底据为己有,私下主动找到小区物业,重新签订了停车使用合同。

在这份新合同里,物业直接将该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变更登记在了孙海涛名下,默认由孙海涛长期专属使用。孙海涛心安理得地占据着车位,整整十五年从未告知李秀珍发生过这一变更。

十五年后,李秀珍因为生活调整重新搬回了原本的小区居住。李秀珍满心欢喜地去找孙海涛,要求孙海涛按照当年的约定将车位归还。孙海涛当场一口拒绝,态度极其强硬。

面对孙海涛背信弃义的做法,李秀珍满心气愤与无奈。李秀珍反复拿着当年的出借协议和孙海涛沟通协商,始终没有任何结果。李秀珍一纸诉状将孙海涛起诉至当地法院。

法庭上,李秀珍咬定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孙海涛作为借用人负有随时返还的义务。

孙海涛搬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辩称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需要,李秀珍不在小区生活,车位本就该让给其余有停车需求的业主。

要理清这笔糊涂账,得看透地下车位的特殊属性。

孙海涛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瞒着李秀珍私下与物业达成的新合同,同样被法院判定无效。两人在法庭上争执不休,谁都想把车位据为己有,结果却双双落空。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李秀珍的诉讼请求,法官当庭裁定该车位交由小区物业收回,严格按照原有的登记排队顺序重新分配给其余真正有停车需求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