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生死观,比我们达观多了——
列子说:“可以生而生,天福也;可以死而死,天福也;可以生而不生,天罚也;可以死而不死,天罚也。”这话的意思很朴素——该活的时候活着,是老天给的福气;该走的时候坦然离去,同样是老天给的福气。
反过来说,能活着却糟蹋了自己,或者明明到了该告别的时候却死死不肯放手,那便是对自然之道的违背,反而成了“天罚”。
其中“可以生而生”,世人大多能懂,也乐于接受,谁不贪恋这人间的烟火与光阴呢?
但"可以死而死"这一句,却是许多人心里过不去的坎。人总想长寿,总觉得多活一天是一天,哪怕病痛缠身、神志昏迷,也不愿承认有些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一个人身患绝症,医学上已无力回天,生命的质量早已耗尽,按自然的节奏,这本是一个可以安然告别的时刻。可自己不甘,家人不忍,于是倾尽所有——卖房举债,四处筹钱,只求再多留一口气。
结果呢?人是留下了,却以半植物人的状态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管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没有尊严的活着,这不是延续生命,这是用金钱和执念制造了一场漫长的痛苦地煎熬,煎熬自己,煎熬家人。
这便是列子说的“可以死而不死”的天罚。不是命运在惩罚谁,而是人对自然规律的抗拒本身,就是痛苦的根源。真正的亲情与关爱,有时候不是拼命挽留,而是学会在恰当的时刻放手,让生命完整地走完它自己的圆。
你说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