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婚合不合,女儿判给继母?”上海,女子与一男子重组家庭后,将对方5岁女儿视如己出

“婚合不合,女儿判给继母?”上海,女子与一男子重组家庭后,将对方5岁女儿视如己出。重组之初,这位女子没有把这件事想得多复杂。丈夫带着一个年幼的女儿,女子接受了这个家。

从照料孩子的日常起居到陪着上学、生病,八年时间,两人之间已经形成了真实的母女情感。但婚姻的另一面,远比当初预想的要难熬得多。

丈夫沉迷赌博,输了钱就在家里发脾气,情绪失控时连孩子也不放过。警方曾因赌博问题将丈夫拘留,每次烂摊子都是这位女子收拾。就这样撑了八年,女子最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本身不是最难的,难的是抚养权。丈夫拒绝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双方就此对簿公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单独询问了这个已年满十三岁的女孩。女孩没有犹豫,表示想跟继母生活在一起。

这个细节背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作出抚养权决定时应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受其长期抚养的继子女之间,适用与亲生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规定。

这位继母八年来持续履行了实质意义上的抚养职责,在法律层面已与这名女孩形成了对应的亲子关系。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改革,将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确立为家事审判的核心导向,上海是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法院经综合调查评估后,最终将抚养权判给了这位继母。

法律给了这个结果一个明确的支撑,但真正让这个结果成立的,是那八年里继母的实际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