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小便宜吃大亏!”上海,一车主为省停车费,把车停到一处无人看管的草坪,谁知被一男子看到,男子起了贪念,谎称是债主,叫来拖车把车拖到了二手市场,他拿出身份证做担保,说车主欠他钱还不起了,拿车抵债,结果按废铁价把车卖了,车主还在沾沾自喜,以为免费停了一周,省了不少费用,等他去取车,这才发现发现车被偷了,车主报警,偷车人落网,车主一听卖车的价格,顿时傻眼了!
王先生沾沾自喜,他找到了一块风水宝地,这块空地就在河边,是一片无人看守的草坪地面。
地面平整,刚好可以停他的车辆,省的每天停车费高昂,早就让王先生烦恼不已。
于是她办完事后,径直就把车辆停了进去,他最近休息,估计一周都不会再开车出去。
可没想到,本以为捡到了免费停车的大便宜,结果一周后他来取车,原地只剩下被车轮压过的草皮,王先生的车不见了。
刚开始时,王先生以为自己记错位置,可他找了一圈,发现没有车辆痕迹。
王先生报警,警方立刻行动,调出监控,发现王先生车被一辆平板拖车给拖走了。
民警跟着拖车的轨迹,一路跟到二手车市场,经过询问,有一个员工想起了这辆车当时来的情景。
原来,有个男子前来卖车,他卖的车辆正是王先生的车,男子说自己是车主的债主,车主欠钱还不上了,因此用这辆车来抵债。
男子说完,还拿身份证做了担保,证明自己说的不虚,别人也不知道什么情况,看他言辞凿凿,就把车辆很快就脱手了。
民警转头问王先生有没有欠别人钱,王先生一脸懵圈,说自己从来没在外借过钱,哪来的债主?
民警跟踪追击,终于将偷车贼史某一举抓获!
原来,史某路过河边,看见王先生的车停了好几天,他观察了许久,都没人来开走。
史某就动了心思,觉得车主肯定很久都不会来了,他找人叫了拖车,说自己是债主,车主欠钱拿车抵债。
他还主动掏出自己身份证做担保,让拖车司机放心拖车,拖车司机没有怀疑,欠债抵车的事他见多了。
司机按照史某的要求,把车拉到了二手车市场,史某为了尽快脱手,干脆把车当废铁卖了。
他和买家讨价还价,最后只卖了2500块钱,卖完后他就躲进了出租屋里,有吃有喝,等待寻找下一次机会。
警方找拖车公司核实,情况和史某说的一样,警方给拖车公司提醒,以后接这种拖运变卖车辆的活,一定要先核实了再说!
一定要搞清楚车主的身份,按流程走才行,千万不能随便听人胡诌几句就接单去拖车。
史某也没想到,自己偷车,这么快就被抓到,目前,史某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其实,无论是王先生还是小偷,都是占小便宜吃了大亏。
王先生为省停车费,把车停在没人看管的地方,结果整车丢了,损失严重,不知道比停车费多多少倍。
而史某看到车没人管就起了贪念,以为能捡个大便宜,结果只赚了2500块,还把自己送进去了。
只能说贪小便宜吃大亏,不义之财碰都碰不得。
《刑法》第264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史某偷走王先生车辆,即便仅获利2500元,但被盗车辆本身的价值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拖车公司如果明知史某无权处置车辆仍协助拖运,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王先生更是后悔莫及,以后再也不敢占小便宜了。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