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河北省石家庄,一男子做水电改造,发现雇主是一52岁留守妇女,他请女子吃了顿饭,立马就想和女子发生关系,谁知被女子臭骂一顿,没能得逞,男子恼羞成怒,双手把女子掐死,他把尸体往坟地里一扔,潜回女子家中,偷走女子金项链,卖了9160元钱,他沾沾自喜,又拿女子身份证去贷款,他还不过瘾,搞恶作剧,每天拿女子手机和她儿子聊天,儿子觉察不对,立马报警,警方找到女子尸体,男子被捕,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送上了法庭!女子儿子悲痛万分: 不要赔偿,要他偿命!
高女士52岁,丈夫和儿子常年都在外面打工。
她留下来照顾瘫痪的老人,还要种地,偶尔在村子附近打点零工。
家里要装修房子,请了邻村一个姓赵的男人来做水电改造,俩人聊了几句,发现彼此年龄相同。
一来二去俩人就认识了,2024年9月18日,到了晚上7点,赵某联系高女士,说要请她到外面吃饭。
刚好那天,瘫痪的老人被大儿媳接走,高某缓了口气,欣然答应和赵某出行。
赵某开着辆车,带着高某到外面吃饭,吃完饭后,又到别人的地里摘了些花生。
高女士原本以为,出来转转还挺开心,可没想到,赵某东拐西拐,把车开到火葬场附近。
那里有一条偏僻小路,赵某根本就是故意开到这里,他看四周无人,心里打起高女士的主意。
高女士不知是计,开始在车上择花生,赵某嫌她把车弄脏了,让她别择,陪自己聊上一会。
可聊着聊着,赵某开始动手动脚,企图不轨,高女士当场拒绝,把他骂了一顿。
赵某不高兴了,又发现高女士正用微信跟别人聊天,他更生气了,上手就掐高女士的脖子。
他为了报复,一直掐到她断气,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没了。
赵某二话不说,把高女士尸体拖到自己家坟地附近。
那里有个土沟,他把高女士往里面一扔,,扯了些草盖在上面,然后开车走了。
赵某跑到高女士家里,他知道高女士把备用钥匙放在南墙的某个地方。
他拿出钥匙打开了家门,拿到了高女士身份证,还偷走了她金首饰。
赵某把首饰一卖,到手9160块钱,他得意洋洋,还用高女士的身份在一个平台上贷款。
不料进行到最后,平台要求刷脸验证,他这才没能贷款成功。
在这期间,他怕被高女士儿子丈夫发现,一直拿高女士手机和他们聊天。
他聊了一阵,没耐心了,直接把手机一扔,装的跟没事人一样。
高女士儿子田先生感到不对头,怎么母亲说话的口气变了。
他心里发慌,立马赶回老家,可进门发现,家里空无一人,田先生遍寻不见了母亲。
他立刻报警,警方第二天就把赵某抓住了,很快就在火葬场附近的土沟里找到了高女士。
赵某以故意杀人罪和偷盗罪被提起了公诉,6月18日案件会开庭。
田先生悲痛欲绝,母亲太可怜了,他们不该把母亲一人留在家中。
他们不要赔偿,必须要赵某死刑,只有偿命,才能告慰高女士在天 之 灵!
有人说了,单身女人晚上和异 性 单独出去,本来就是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中。
更有人说,故意杀人既遂,事后毫无悔改之意,叠加入室盗窃数目较大,死刑立即执行,应该没有任何的疑问!
高女士可怜,丈夫儿子都在外打工,面对上门做工的男子,又是邻村的村民,她大概以为,都是乡亲熟人,心里没有任何的防备。
赵某本该安分做人,却因为没达目的,起了杀心,作案后还偷财物、冒充聊天,心思 歹 毒 ,令人无法直视!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赵某因强奸未遂杀人,作案后又藏尸盗窃财物,还冒充被害人聊天。
赵某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被害人亲属明确要求判处死刑。
只有对赵某判处死刑,才能让高女士安息,更能告慰家人,也可震慑那些心怀不 轨之人!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