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网约车司机陈先生凌晨接了一个乘客,乘客神志不清在车上尿尿,脚垫、座椅都被污染了,修理费约3000元。可乘客儿子只愿赔500元,还拒绝协商,还说让司机走司法程序。司机无奈报警。
网约车司机陈先生在6月5日凌晨1点30分左右,在杭州信义坊附近接到一名喝醉酒的男乘客,当时陪同他一起前来的还有一名女士,女士将这位男乘客送上车之后便离开了。
陈先生开车将乘客送往目的地的途中,听到车后座有动静,并且还闻到了一股尿味,他回头一看,发现这位客人脱了裤子,正在车上尿尿,陈先生当时非常的震惊。
陈先生冷静下来之后和乘客进行对话,可是乘客的神志已经不清醒了,陈先生问他为什么在车上尿尿,他说自己喝多了,憋不住了。
从车子的行车记录仪的记录来看,这位乘客从上车之后,一直瘫坐在后座,整个状态都是属于神志不清的。
陈先生也不敢和他发生冲突,刚附近有一个派出所,陈先生就直接将车子开了进去处理这件事情。
之后,陈先生将车子开去修理厂,让修理厂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修理厂看了之后说,陈先生车内的脚垫需要全部更换,因为是一体的,所以整体更换的费用是1200元。
陈先生清理的时候摸到座椅上也有尿渍,因为自己是开网约车的,车上的味道会影响客人的乘坐体验,所以他认为座椅套也需要一起更换,但是修理厂还没有给到座椅套的报价,根据陈先生估计,坐垫连脚垫一起大概需要3000元。
当时报警后,因为这位乘客的年纪比较大,神志也不清楚,民警联系到了他的家人,是他的儿子来接他的,他的儿子给陈先生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当修理厂的报价出来之后,陈先生告诉乘客的儿子,总共需要3000元的费用,但他的儿子不愿意,说他最多只愿意出500。
两人协商不了,陈先生便找到了调查员,希望他能够帮忙协商这件事情。
调查员按照陈先生给的号码给乘客的儿子打了电话,他儿子的回复是:调查员和这件事情无关,他不愿意和调查员进行沟通,他说陈先生已经报警了,那就按照司法程序走,等待结果出来,司法程序要他怎么赔,他就怎么赔。
调查员还想和当事人进行沟通,但乘客儿子拒绝了,之后就直接将电话挂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乘客在网约车上尿尿,直接造成了陈先生车辆脚垫、座椅等被污染,需要更换清洗,造成了直接的财产损失,乘客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乘客因神志不清在网约车上尿尿,造成车辆损失,虽然情有可原,但给司机带来的实际损失应当赔偿。
司机陈先生索赔3000元(脚垫1200元+坐垫等),乘客儿子只愿赔500元,差距较大,目前双方走司法程序,等待相关部门的裁决。
这也提醒网约车司机:遇到类似情况,第一时间保留证据、报警,并联系平台处理;同时,乘客家属也应承担起责任,合理赔偿,避免纠纷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