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北京艺考名师杜某,把女孩(包括7名未成年)带到家中,当着妻子的面进行侵害,妻子全程背对装睡,她也应该是帮凶才对,可一审却无罪?
我告诉你,这不叫“装睡”,这叫“闭眼作恶”!
十五年。整整十五年,从2005年到2020年,杜英哲这个自诩“影视艺考第一人”的禽兽,像摘果子一样,把23个年轻女孩甚至未成年人的青春和尊严,扔进了自己的深渊。检方建议无期徒刑,他当庭否认,竟说出“男老师和女学生在一起是行业风气”这种混账话。
但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是他身边那个 “角色” ——妻子陈某某。
受害女孩撕心裂肺地喊“陈姐救我”,她却转个身,背对求救者,安稳地“睡”了。这不是沉默,这是在用行动告诉畜生丈夫:“你继续,我当没看见。”心理学上有个词叫 “旁观者效应” ,但在那张绝望的床上,那个距离受害者不到一米的“旁观者”,不是路人,是这场骗局的合谋者。
你想想,一个16岁的女孩,被所谓的“师母”温柔地邀请:“外面旅馆不安全,晚上一起躺着聊聊天。”到了深夜,身旁的恶魔翻过妻子压过来,女孩哭了、喊了、拼命推旁边的陈某某,这个“师母”做了什么?她不仅在求救发生时无动于衷,事后还和杜英哲一起追出小区,哄骗女孩回去。
这还是“装睡”吗?这是“递刀”!
很多读者可能会问:为什么她没被定罪?坦白讲,在法律实践中,司法机关认定不作为构成共同犯罪的门槛确实极高。不作为帮助犯的成立,需要有刑事保证人地位和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双重因果性。说得直白些,“见死不救”并不天然等于犯罪——除非你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义务。但在这个案子里,多个受害者的指认和对话细节表明,陈某某并不是被动的“在场”。她主动把女孩骗进家门,刻意降低受害者的戒备心,为杜英哲制造独处和侵害的机会。一个受害者被诱骗怀孕后,在17岁时被迫辍学并生下了孩子——她又是怎么“装睡”的?
这种情况下,单纯用“主从犯”的逻辑去嵌套,恐怕已经不够了。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广西百色高中教师唐某某,长期性侵未成年学生,导致受害者患上重度抑郁症并于2025年初自杀。和杜某案何其相似——同样是利用“师者”身份作恶,时间跨度长,受害者沉默多年。但杜某案更特殊的地方在于:这场犯罪一直发生在同一张床上,发生在妻子的眼皮底下。
更荒诞的是,当调查组和舆论追问时,陈某某至今只是本案的“核心证人”,未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而令人不寒而栗的是,杜英哲和妻子在每一次作恶后,第一反应不是收手,而是立即带受害者洗澡、洗床单,在女孩还没缓过神来的几分钟内,把所有罪证清理得干干净净。
这不是普通人的应激反应——这是训练有素的犯罪配合。
一个值得深思的事实是:2022年,就在杜英哲被刑拘后仅一个月,教育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了全国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核查从业人员资质,依法清退不合规人员。但制度再严,也拦不住一个有妻子的“睡伴”和一群对权威心怀敬畏的孩子。
我们不要求陈某某去和丈夫搏斗,不苛求她在那一刻做个“英雄”。只是在你丈夫施暴时,在那个女孩绝望地呼喊你的名字时,你哪怕动一下,哪怕说一句“不行”,哪怕只是点亮一盏灯——对那个被恐惧吞噬的女孩来说,那都是唯一的生路。
可惜,她选择了最安逸、也最残忍的姿势:转过身去。
一个社会对犯罪的纵容,往往不是源于暴力本身,而是源于沉默的合谋者太多。在一审中判定妻子无罪,是因为证据不足,还是因为法律对“不作为共犯”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杜英哲案至今尚未宣判,期待司法机关给出一个经得起推敲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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