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温度,2名拘役罪犯被批回家陪孩子高考!江苏连云港,一看守所临时批准2名拘役执行人员暂时离开看守所,他们俩都因危险驾驶罪被拘役3个月15天。看守所综合评估两人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逃脱和再犯可能性小,家里也有监护条件,就批准他们回去陪孩子参加高考这一人生大事。
信息来源于6月7日看看新闻。
高考是很多孩子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天,尤其是一些贫困家庭,孩子可能会通过高考改变自己的命运。
有些人会因为某些事情而错过孩子的人生大事,成为一辈子的遗憾。
连云港某看守所就有两个人,他们都因为危险驾驶而被拘役, 两个人的孩子都是高三,6月7日是全国高考日,他们俩都不想因为自己的错误而错过孩子的人生大事。
于是他们尝试着提前申请高考期间回家陪伴孩子考试。
经看守所综合评判,两人在被执行期间表现都比较好,如果批准他们回去陪孩子高考,他们逃脱和再犯的可能性极小,不希望他们因错过孩子的高考而遗憾,所以在6月6日临时批准了他们离所两天。
今年的4月23日,曹某和高某两人都是因为危险驾驶罪而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五天。
他们的执行期间刚好覆盖了6月份,他们完美的错过了高考的日子。
曹某的女儿本来学习就挺好的,可是去年却高考失利,女儿心情非常失落,决定今年再奋战一年,一定要考个好成绩。
今年一年她的女儿一直都非常努力,临近高考时的模拟考试每次都超一本线。
曹某为了不耽误女儿的学习,他入所前也没有跟女儿说实话,一直谎称最近很忙,自己会一直在外处理公司的事务,女儿也一直信以为真。
但是女儿要求他高考的时候一定要把手里的事放下,回来陪她参加高考。
曹某答应了,眼看着日子就要到了,曹某很着急,于是就申请了陪孩子回家高考。
而高某的女儿本就成绩优秀,在多次模拟考试中也稳超一本线。
但是当她知道了爸爸入狱以后,心理压力非常大,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高某非常自责,后悔自己因当时不应抱有侥幸心理而犯罪。
高某本来在家时还能陪伴女儿,女儿也喜欢他的陪伴。这下家里只剩孩子妈妈一个人陪读,女儿常常在背地里偷偷落泪,高某也因此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也申请能够陪女儿参加高考。
他们俩的申请被批准下来,离所前管教也对二人开展了专项警示教育,也明确了他们可以活动的范围和在外的纪律要求,并且也和当地派出所沟通制定了应急预案,以确保二人在离所期间不发生意外。
二人虽然是被执行人员,却能出所陪孩子高考,可以说是因为有温度的执法,让他们少一个人生中的遗憾。
也希望他们两个人的孩子因为爸爸的陪伴而考出优异的成绩,更希望他们二人能够出狱后仍然能够心存感激,不再冲动犯法。
他们两个之所以能够出所,陪孩子高考也不是也不是什么特批。
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每个月是可以回家1到2天的,他们两个人因为在所期间表现都比较好,所以才批准了他们的申请。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标准一般是指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处罚一般是拘役1到6个月,并处罚金。
很多人的犯错都是一念之间,本性不坏,有的人甚至也没有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犯法就是要接受法律的处罚。
法律本是无情的,但本案的离所批准体现了法律的温度,让人很感动。
大家对此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