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生跟女生异地分居,女友最近准备来见男子了,但是男子却感到很紧张,毕竟见面后肯定要好好温存一下。对于这个亲密的事情,男子一想到,就很着急,回头急得浑身冒冷汗,上一次的时候就因为自己表现不好,让女友不是很开心,所以这一次为了能够稳定发挥,他决定提前去医院检查一下。
(钱江晚报6月8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说起来,都是“难言之隐”啊。
22岁的林先生,看着是很年轻啊,但是没想到,他也有自己的压力。
早之前,林先生在网上谈到了一个女网友,二人聊熟了之后,也确定了恋爱关系。
因为是异地分居,两个人在各自的城市、各自的领域、打拼着自己的未来。
要说偶尔见个面,那肯定是小别胜新婚的,尤其是刚刚确定恋情的情侣,见个面,亲密一下,无可厚非。
可是想起上一次的经历,到现在,林先生还感觉很郁闷,因为上一次,力不从心,失败了。
虽然女友当时没有说什么,可是她那怏怏不乐的表情,林先生还是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来的。事后女友也表示了理解,但是林先生的内心,难受啊。
女友离开之后,林先生很懊恼,立刻上网搜索,这个是怎么回事。毕竟,他才22岁啊。没想到,答案一个比一个让他惊讶。
总之,林先生想要询问的答案,一个也没有找到。
而最近,女友又给林先生发来了信息。
“亲爱的,还有三天,我们就要见面咯!”这次女友有准备来浙江找林先生见面。
看到这样的信息,男生一般来说,肯定是会很开心,也很期待的。
然而在林先生看来,却非常的紧张。看到信息的瞬间,林先生的手心,直接就冒冷汗了,急得也是浑身开始出汗。
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之后,最后林先生还是拨通了医院的电话:林先生表示,自己有难以描述的心结,想要咨询一下......
“能看的好吗?”最后,林先生忐忑的问。
没想到,医生却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复:可以看的好的。另外,根据你的描述,应该不是器质类型的,而是你的心态。
医生表示,22岁,还是个大好少年啊,这个时候又是工作奋斗的时候,林先生是心理疲劳、缺乏休息、忧虑过重引发的连锁反应。
最后医生建议:不妨多多运动,放松心态,这一次,应该不成问题。
果然,3天之后,林先生跟女友共度了一个幸福的时光。
有些身体上的事情,感觉到不舒服了,不要羞于启齿,或者更加大方的说出来,去找专业的人咨询,就可以渡过难关。
因为个人身体的缘故,可能羞于说出来,这件事也只有自己的亲密的伴侣知道。亲密的另一半,如女友,是否可以歧视林先生呢?
先给法律的结论:肯定不可以。
《民法典》第 1091、1024 条规定,任何人均享有名誉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每个人都会有生病的一天,男子身体的问题、或者生理有问题,这个都是正常现象,如果歧视、侮辱,这些都是法律禁止的。
如果出现侮辱、歧视的情况,甚至公开嘲笑、讥讽,骂人家不行,身体有毛病等等,这些都是侮辱他人的行为,已经侵害别人的名誉权。
当自己的名誉权被侵犯了,男子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侮辱、赔礼道歉,并且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当面或者在公共场合羞辱、或者严重侮辱,此举构成治安违法,要面临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如果说因为亲密的朋友泄密了,不少人知道这件事,很多人甚至当面侮辱自己,就可以使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权,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人格独立、地位平等。
就算两个人还不是夫妻关系,属于男女朋友之间的亲密关系,那么互相也是平等的,作为另一半,应该给与支持与理解。
本案中林先生的女友,则表示了理解,并没有去嘲弄、歧视自己的男友,毕竟这也不是他的错,而是应该支持他,给他信心。
要知道,有些事情,就是一时的,可能就是因为工作劳累、紧张导致的暂时的问题,这个也不是人家的过错,更加不是低人一等。
就算身体真的有问题,也不可拿这件事来说事,不可以将人家的弱点来当作评价人格、人品、价值的标准。
对此,您怎么看?
信源: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