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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男子将自己100多万的路虎揽胜,送去检测站,进行年检,检测完之后,车开

浙江金华,男子将自己100多万的路虎揽胜,送去检测站,进行年检,检测完之后,车开到大路上,就发生了异响,他赶紧将车开去维修站,结果是发动机出了问题,维修费需要25,900元,他认为是检测站在检测尾气时,暴力踩踏了,他要求检测站承担这笔费用,检测站却表示,车子离开检测站时是好的,这件事与他们没有关系。
 
陈大哥有一辆路虎揽胜,已经买了10年了,当初买的时候,可是花了他100多万,他对这辆车子非常珍惜,开了10年,把这辆车子保养得很好。
 
每年他都会按时送车去年检,就是想让这辆车子保持买时的状态,依然能陪他奔东走西,所以年检时间一到,他就把车子送到检测站。
 
他是在5月7日,早上就把车送到了检测站,车子在送来之前,车是好好的,没有任何异响,车子也没有任何问题。
 
在他看来,年检就是走个流程,他的车子的车况,本来就很好,10年前买的车,还那么贵,这车质量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果然检测之后,一切都显示正常,车在开出检测站的时候,车也没有任何问题,更是没有任何异响,所以开出检测站的时候,该盖的章都盖了。
 
看到自己的车没什么问题,陈大哥也是十分放心,于是就开车上路,结果车开在大路上,他听到了咔咔咔的声音。
 
一开始他以为是车的某个小零件坏了,他当时就不敢提速了,直接就把车开到维修站,当时他还没想到是发动机的问题,所以不敢把车开回维修站。
 
维修站把陈大哥的车一拆,发现车的发动机的一个杠卡住了,这一拆一修,就有23个项目需要去维修,总共的维修费是25,900元。
 
这辆车只是年检一下,就要花这么多钱去维修,陈大哥心里很不舒服,发生这样的事情,陈大哥内心肯定是有想法的,车辆在开进检测站的时候是好好的,出来就变成这样,肯定就是检测站的人,在检测尾气的时候,暴力踩踏了,要不然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既然陈大哥认为这是检测站造成的,这一笔维修费,他当然要求检测站来承担,但是他们的态度非常不好,坚决不为这件事负责任。
 
检测站的人表示,这辆车在开进来的时候,车况是好的,在开出去的时候车况也是好的,所以该盖的章都已经盖了。
 
现在陈先生把车开到大路上,才发现这辆车出了问题,就把责任推到检测站,他们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并且开车来检测的并不是陈大哥,而是他的代办人,有中间人在中间代办,他们把完好的车子给代办人,那么出了问题,陈大哥应当找代办人。
 
检测站这么一说,陈大哥也无话可说,只好找代办人,代办人却说,这件事与他也没有关系,因为他代办这辆车子进行年检,全程也是按照规范开车的,也没有暴力开车,他也没有任何的违规操作,车子在检测过程中也全部合格,车辆交给陈大哥时也没有任何故障。
 
现在在所有的事情都已经交接完之后,陈大哥的车辆才出现了故障, 这事好像真的说不清楚了。
 
陈大哥发现自己车辆有故障之后,找检测站,要求他们承担维修费,他们却以合同服务已经结束为由,拒绝了。
 
如果陈大哥要追究他们的责任,则要拿出证据,证明车辆是在检测站出了问题,检测站有过错,才可以要求检测站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要分析检测站是否有过错,主要看检测站是否有暴力踩踏的行为,导致发动机损坏,如果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车站就是有过错的,就要承担这25,900元。
 
但是现在陈先生遇到几个难题,车子离开检测站的时候,所有章已经盖了,就是检验报告都是车辆合格的,车辆检测合格,就证明检测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现在陈大哥的车是开出检修站之后,有一定的距离才发现了异响,这就很难证明,到底是车辆零件老化发生故障,还是检测出了问题而发生的故障。
 
并且现在还有代办人参与,陈大哥根本不知道检测过程是否有暴力操作,代办人把车交给他的时候,确实也一切是好的,出了问题,检测站可以要求陈大哥找代办人。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呢?来源:1818黄金眼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