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这个事情真的闹大了,原配搞不好要进去一段时间了。
近日,一女子开着A6在闹市区把另一女子打了,估计是感情纠纷。从图片中可以看出女子背部有多处伤痕。如果事情到这里结束,可能还在可控范围,但后面被打女子跳入了河中,有轻生的念头。这就成了定罪关键了,属于情节严重。
我们从头来分析,一开始可能只涉及感情纠纷,只是拉拽头发,没有当中撕衣服羞辱的行为,一般只适用于民事赔偿,甚至不构成侮辱罪。
但后面女子跳河的这个举动就将整个事情升格了,不单单是侮辱罪了,属于寻衅滋事罪了,如果最后被打女子出现精神上的问题,再加上身体上的伤,那么大概率构成故意伤害罪。
侮辱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就算最后花大代价取得谅解,也要进去几年了。
根据图片中透露的信息,鲸循数码和文记虾一号的位置,通过地图,我们可以大概判断出事发地是在邵阳市大祥区和诚公园世家小区附近。
有附近的朋友吗?来说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