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案,让我想起 10年前往事,好险呐!
10年前,我担任某品牌分公司经理。在职3年,并表现一贯不错的,一个女下属,毫无征兆的提出辞职,并邀请我吃个“散伙饭”。
我抱着“挽留”的心态,去赴宴。没有想到的是,她所说的几个同事都没到。于是呢,这个散伙饭,就我们两个人。我顿时,觉得很不自在,毕竟,当时,大家都是单身……
吃饭的期间,她向我提出要求,让我帮她争取“年终奖”,因为不符合公司规定,我明确拒绝了。
她点了两瓶啤酒,我说我开车了,不能陪她喝。一杯酒没喝完,她突然说,她喜欢我,我惊愕了!
然后,她就开始大倒苦水,越说越激动,一杯接一杯的喝酒…不多久,两瓶啤酒见底。我感觉,她喝多了,有点摇摇晃晃的。我有点诧异,她平时酒量很不错,至少半斤白酒,一点事儿没有。
她让我打车送她回家。我当时呢,就多了个心眼。打上车,就给另一位女下属,发了微信,让她从速赶到,这个女下属家,楼下汇合。
把她送回家后,我让另一位女下属,留下照顾她……
后来,事情的发展,令人始料未及!因为,没有拿到“年终奖”,她天天到办公室,大呼小叫,说我骗了她,答应给她申报“年终奖”,言而无信……
我去厕所,人家都在门口蹲守,中午吃饭,人家跟着,我开车回家,人家非拦在车前,非要上副驾驶,哐哐砸车门……一连几天,如影随行……
我实在受不了,下了班,只要看到她在办公室,我拔腿就跑,人家真就在后面追。边追边喊,说我欺负她穿高跟鞋,跑不动,明天换运动鞋……
第二天,她果真来了,果真换了运动鞋。我真慌了,发动公司所有人,下了班,轮流请她吃饭,进行规劝,然而,都被骂了回来。
我就不明白了,我照章办事,何错之有?于是,我向她提出严正警告,如果,她再到办公室大呼小叫,视为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我们将报警处理。
我做梦都没想到,人家根本不惧,掏出手机就按了110,边哭边喊的说,我强奸了她……我直接懵了!
我们俩都被带到派出所,当然,因为,确实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她也承认了。
根据她的要求,经过民警的调解,最终,我个人 补偿她5000元,此事才算了结。
看了大同这个案子,再结合我的遭遇。要是10年前那晚,真的和人家发生了什么,怕是早就被告强奸了。
你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