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剧《迷墙》 看到第4集了,小编觉得该剧有几个地方看不懂。
余鸣在一面墙砸出3000万,他为什么不继续砸其它的墙面呢?万一其它的墙里也藏着钱呢?正常人都有这种想法呀!
面对这一屋子的钱,正常人有两种选择,要么报警,要么立即转移私藏。
头脑清醒的人应该知道,这么一笔巨款如果占为己有,是非常危险的;一定有人知道这笔钱的来源,不如第一时间报警。
余鸣是想一夜暴富,把这笔钱占为己有,但他优柔寡断、磨磨唧唧的,又是买钞机数钱,又是似是而非地找人咨询,又是找到前两任房主旁敲侧击地打听人家别墅里有没有落下的东西,一天天地在一堆钞票上睡大觉。
小编觉得,余鸣既然想把这三千万占为己有,第一步就是要把这笔钱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转移到婆婆家和自己家不安全,一边一个妈,老女人都嘴碎,肚子里藏不住秘密;存到银行会触发予预警;最好的办法在安保级别高的高档小区租一套房,把这笔钱暂时藏在这房子里,把“凶宅”的墙修理好再转手卖掉,然后静观其变,适时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买房或者自建房,低调地生活,该上班上班,该节省节省,绝不炫富。
当一个穷人突然见到这么多从天而降的巨款,有多少人选择报警呢?有多少人选择私藏呢?法律上对这种情况又是如何界定的呢?余鸣占有这笔钱违法吗?
这笔巨款就像一面镜子,把人的贪欲、虚荣、恐惧都折射出来了。友友们,你如果砸出三千万,你会报警还是私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