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你不是精神病?
因对医生抱怨了一句“有时都不想活了”被认定患严重精神疾病,强制住院治疗161天
重庆女子因为失眠看医生的时候,随口跟医生抱怨了一句:“失眠太痛苦了,有时真的都不想活了”
因这句抱怨医生认定她是严重精神病患者安排住院治疗,女子拒绝后医院报警并叫来社区的人强制将其送进重庆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了161天
手机,银行卡,钥匙等所有个人物品被没收,住院期间多次申辩甚至绝食说自己没病但被医护人员判断为这是精神病发作时的典型表现
出院后女子三次到三甲医院检查并申请司法鉴定均表示女子无精神障碍,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精神病的帽子却摘不掉,因为她的个人身份信息已经被录入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表示流程合规一经录入无法撤销
女子表示住院治疗一没经过她本人同意二也没通知她的监护人,是由社区的人代签监护人文书
为恢复正常的工作跟生活摘掉精神病的身份女子把社区和派出所都告了但一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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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某一天别人说你有精神病你该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没有精神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