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诱骗邻居家16岁女孩到家中玩耍,期间,男子多次与之发生不正当系,后来女孩肚子实在变大,其家属才发现端倪,他们当即找那男子讨要说法,双方协商无果后,女孩家人报警,事后,男子因此获刑10年6个月,女孩家人再次起诉男子,索要7万余元赔偿。
女孩覃某甲是广西灵山县那隆镇村民,2008 年出生,因存在智力发育迟滞问题,辨别是非与自我保护能力远不及同龄人。被告人覃某乙与她是邻里,利用彼此熟悉的便利,早早打起了歪主意。
他常常以邀约串门、赠送零食、外出闲逛为借口,慢慢哄骗女孩放下戒备,随后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受限于认知能力,再加上内心恐惧与羞耻感,女孩始终不敢向家人吐露实情,这件事就被一直隐瞒下来。
直到 2025 年春天,女孩腹部明显隆起,异常状况再也无法遮掩,最终她在医院产下一名男婴,这场持续大半年的侵害事件才彻底曝光。
女孩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当地医院生下孩子,整个生产过程让本就心智不全的未成年女孩身心遭受重创,此次住院共计产生医疗费用 4890 元。
事发后,覃某乙辩称双方是自愿行为,但司法鉴定明确女孩智力发育迟滞,不具备性防卫能力,再加上多次实施侵害的证据确凿,法院并未采信其说辞,最终以强奸罪判处覃某乙有期徒刑 10 年 6 个月。
不少网友看到判决结果直呼大快人心,也有人疑惑为何直接判处十年六个月。结合我国刑法规定来看,强奸罪基础刑期为三年至十年,而存在奸淫未成年人、多次实施性侵、造成被害人严重身心损害等情形的,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本案中多项从重情节叠加:受害者系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性防卫能力;被告人在数月内反复作案,主观恶性极大;犯罪行为直接导致女孩怀孕产子,属于法律界定的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加之其利用邻里信任实施犯罪,情节恶劣,法院在法定区间内作出十年六个月的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也是从严惩处的体现。
刑事判决落地,覃某乙即将面临牢狱生活,但案件带给女孩及其家人的伤害远未结束。
2025 年 11 月,家属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覃某乙承担两项赔偿:住院生产产生的医疗费 4890.03 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70000 元,两项合计七万余元。这个数额让很多人唏嘘不已,大家都认为,这笔钱根本无法弥补女孩所承受的伤害。
很多人并不了解,以往性侵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大多难以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随着国家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相关司法解释持续完善,如今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依法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也是司法进步的直观体现。
在本次诉求中,实际物质损失不足五千元,其余均为精神损害赔偿。长达数月的侵害、未成年生子的遭遇,给女孩留下了终身难以愈合的创伤,这类身心痛苦,本就无法用金钱衡量。
即便赔偿数额有限,这场民事诉讼也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不仅是索要经济补偿,更是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明确否定,是受害方维护自身尊严的选择。
它也让覃某乙清楚,牢狱惩罚并非代价的全部,必须为自己的恶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目前该民事案件已审理终结,无论最终执行结果如何,都再次明确: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全力守护。
这起案件也为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很多人误以为孩子待在熟人身边就足够安全,可现实中,不少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作案者恰恰是邻居、亲友这类身边人。
像本案中存在智力缺陷、认知较弱的孩子,更是不法分子重点盯上的目标。现实里,不少家长忽视孩子的安全教育与性启蒙,但心怀歹念的人不会因为孩子年幼就手下留情。
日常生活中,家长一定要尽早给孩子普及自我保护知识,明确告知孩子身体隐私部位不容他人触碰,不要轻易接受熟人的邀约,不独自前往他人家中。
一旦遭遇骚扰、侵害,务必第一时间告诉家长,不要因为害怕选择沉默。对于智力障碍、认知不足的特殊孩子,家长更要加倍看护,时刻留意孩子的状态,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与此同时,学校也要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与身心保护课程,提升全体学生的避险意识。全社会更要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保持零容忍,不断压缩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让心怀不轨之人不敢铤而走险。
最后想提醒每一位孩子,你的身体和人身权利都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无权伤害你。倘若不幸遭遇侵害,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错的从来不是受害者,不必因外界眼光选择隐忍。
也希望整个社会能对受害未成年人多一份理解与包容,拒绝非议与偏见,避免让他们承受二次伤害。祝愿这名女孩能慢慢走出过往的阴霾,拥抱新的生活,也愿所有孩子都能远离伤害,平安健康地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