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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92岁的朱爷爷和老伴商量:谁先走,房子就归剩下那个。老伴走了好多年了,但朱

郑州,92岁的朱爷爷和老伴商量:谁先走,房子就归剩下那个。老伴走了好多年了,但朱爷爷却想把名下的房子过户给患精神分裂症的女儿。朱爷爷觉得儿子和他不亲近,怕他反对自己的决定,结果儿子的说法让朱爷爷意想不到。

朱爷爷今年92岁了,他之前是一名数学老师,在讲台上站了大半辈子,有很多学生,也算是桃李满天下了。

朱爷爷有个女儿,小的时候被查出精神分裂症,不能和别人交流,连正常生活也很困难。

书肯定是没法继续念了,工作也没法找,就天天待在家里,生活全靠家人。朱爷爷和老伴照顾她,一照顾就是几十年,可以说是又辛苦又心酸。老伴离世后,朱爷爷一个人扛着。

朱爷爷还有个儿子。爷俩关系不算好也不算坏,儿子在外头忙自己的,回家次数不多。

朱爷爷有一个心病,他自己现在岁数大了,本来儿子就很少回家,万一自己哪天走了,这个儿子能管得了妹妹的生活吗?

他但凡要是想到这件事,就觉得很心酸,女儿和自己生活了几十年了,等到老了,可能都没人照顾,甚至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活得一点尊严都没有。

想来想去,他决定把房子留给女儿。

这个房子本来也不是非常值钱,还是二十多年前单位分的房,当时朱爷爷和老伴还专门立了一份遗嘱,商量说是谁先走,房子就归剩下的那个人。

后来,老伴先走了,房子就成了朱爷爷一个人的,但房子还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因为老伴生前没办过单独的继承手续,如果朱爷爷想把房子过户给女儿,按照法律,老伴的那一半房产,儿子和女儿都有份。

朱爷爷的这个心病,一直都没有和儿子说,他有点不敢说。他主要是担心儿子会不同意,怕他惦记这套房子。

毕竟从法律和亲情上来讲,本来儿子也是有权利得到房产的一部分的。

然而,当调解员把朱爷爷的心思告诉他儿子的时候,儿子的回应让所有人意外。

他说:“房子是我爸的,他愿意给谁就给谁,我不反对。但公证的流程确实需要时间,不是我在拖,而是手续得一步步来,这个得耐心等,着急也没用。”

他还说:“我不照顾妹妹,谁照顾?我爸担心得有点多了。”

看起来,事情根本没有朱爷爷想的复杂。儿子根本没有跟自己的妹妹争夺房产的意思,只要房子的继承程序走对了,一切都好办了。

朱爷爷喜出望外,他也觉得自己之前担心的有点过了。

于是他就和儿子一起去公证处办了手续。但是程序不会很快,他每周都问,办到哪一步了,什么时候能办完,他希望心里的大石头能尽快落地。

一年以后,手续终于办完了。

朱爷爷终于拿到了属于女儿的房产证,女儿不至于在老人走后流落街头,朱爷爷也尽了一个当父亲的责任,那就是把房子留给最需要的孩子。

本案中,朱爷爷二十多年前就跟老伴写好了:谁先走,房子归剩下的人。老伴走了,房子自然就归朱爷爷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遗嘱是真实有效的。

所以朱爷爷现在想把这套房子给女儿,只要争得了儿子的同意,法律上站得住脚。

本案中,儿子在放弃这个房产的时候,需要签署自愿转让房产声明,这是最重要的步骤。

如果儿子坚持不签,朱爷爷要想硬把房子只给女儿,在程序上几乎不太可能,甚至还可能打官司。万幸的是,儿子很通情达理,一家人也没有因为这个闹到不可开交。

这就是当父母的,一辈子都在为孩子操心。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