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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女子一直按房东要求1.5元每度支付电费。可租住一年后,新规出台,整治租

广东广州,女子一直按房东要求1.5元每度支付电费。可租住一年后,新规出台,整治租房市场乱收费现象,女子以为这样就减轻她用电压力,谁知,老板又出新招,要么房租涨价,要么电费0.85元/度,外加0.65元/度的电力维护费算。女子无奈只好接受增加电力维修费,想着万一电器有老化损坏,房东负责。万没想到,不管家里啥坏,房东要求她全权负责。女子怒了:这房东就是耍无赖,不讲规矩。于是提出退房,让她退还额外费用。房东却反怼:就不退,有本事你去告!女子没惯着她,结果是套路再深也逃不过监管整治!

2025年底,谭女士办理退租手续时,和房东爆发了激烈的矛盾。

租住三年,她一直默默配合房东的收费规则,可当她鼓起勇气,要求房东退还多年违规收取的费用时,却遭到房东强硬拒绝。

房东态度蛮横,坚称收费是双方自愿约定,是自己的辛苦钱,甚至让谭女士不服就去起诉,一副笃定自己没有过错的模样。

谁也想不到,这场纠纷的背后,是房东长达2年的花式收费套路。

时间回到2022年,谭女士为了生活便利,在当地租下了一套房子。

入住初期,房东直接按照1.5元一度电的高价收取电费。

远超民用标准的电价,让谭女士每个月都要多支出一笔费用,她心里清楚这个收费并不合理。

但当时为了安稳居住、不想招惹麻烦,她只能一再妥协,默默承担着高昂电费。

原本谭女士只能一直被动吃亏,直到2023年5月,广州正式出台新规,严厉整治租房市场电费乱加价、乱收费的乱象,杜绝房东违规赚差价的行为。

新规的落地,直接打破了房东直接收取高价电费的牟利方式。

为了继续赚钱、不想损失既得利益,房东动起了歪心思,设计出一套两难的收费方案,变相收割租客。

房东给了谭女士两个选择,一是电费降至0.85元一度,但每度电额外加收0.65元的电力综合维护费;二是直接每月上涨几百元房租。

面对二选一的难题,谭女士十分纠结。她仔细权衡后发现,涨房租是永久性的固定支出,长期下来开销更大。

无奈之下,她只能被迫选择拆分收费的方式,本以为这个方案能稍微划算,也默认房东会承担对应的电路维护工作。

可接下来的2年租房生活,让谭女士彻底心寒。

这笔明面上的“电力维护费”,完全是房东凭空捏造的收费项目。

租住期间,房屋电路故障、电器损坏、水电小问题频繁出现,每次出问题,房东都置之不理、拒不负责。

所有的维修费用、人工开销,全部都由谭女士自掏腰包解决。

一边持续缴纳每度电的维护费,一边独自承担所有维修成本,谭女士越想越憋屈。

她终于明白,房东所谓的维护费,根本没有对应服务,纯粹是换了个名头的电费差价,就是为了规避监管、变相牟利。

万般无奈下,谭女士选择退房,再与房东理论相关费用时发生冲突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33条第1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43条: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的,依据电力法予以处理。

房东把原本1.5元/度的高价电费,拆成“基础电费+维护费”,总价没变、只是换名头,完全符合变相加价”情形 。

维护费本质是电费差价,并非独立、合理的服务收费。

电价属于政府定价的公共事业收费,不是双方可自由协商的市场价格。

《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哪怕谭女士签了字、口头同意,该拆分收费约定自始无效,房东不能以“你情我愿”抗辩。

房东收取“电力维护费”却拒不承担维修义务,说明这笔费用没有对应服务内容,纯粹是为规避新规、继续赚电费差价,不属于合法的服务费或维修费。

工作人员核查原始供电数据和用电记录后,当场戳穿房东的套路。

这种拆分电费、巧立名目收维护费的方式,只是换汤不换药的加价手段,严重违反供电相关条例,属于违规收费。

最终监管部门认定收费约定无效,对房东立案调查,并责令其退还全部违规所得。

要知道,个人私下的协议约定,永远不能凌驾于公共法规之上。

电价是国 家统一标准的公共收费,绝非房东可以随意操作的牟利工具。只收钱不服务、钻规则漏洞花式收割租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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