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不仅浙江知道了,全国都知道了,原来《奔跑吧》节目组竟然向浙江江山市收取850万的文旅宣传费。
消息传出后,讨论迅速集中在一个问题上,地方文旅为何愿意为一次综艺录制投入这样一笔资金。5月11日,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发布采购公示,项目名称为《奔跑吧》江山篇,预算金额850万元,公示期至5月18日结束。
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理由写明考虑版权和商标权保护,只能向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公示信息本身是公开透明的,但围绕这笔支出的讨论却不断发酵。
理解这件事,不能只盯着金额。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多年来在综艺节目市场化运作上经验成熟,《奔跑吧》作为长期播出的节目,版权及商业开发权集中在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名下。
地方若希望获得节目拍摄、播出画面使用权以及相关品牌授权,只能通过版权持有方合作,这一点符合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规则。单一来源采购在涉及独家版权时并不罕见,这也是公示文件中给出的法律依据。
争议真正引发关注,是在节目播出后。有观众指出安阳特辑中出现素材使用错误,节目组在6月8日发布声明,承认画面使用不当并承诺修正。舆论的焦点随即回到合作费用本身。
部分网民开始回溯过往案例,提到2023年《奔跑吧》新昌篇的合作金额为949.5万元,采购单位为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这类信息均可在公开招投标平台查到,并非坊间传闻。
地方文旅选择综艺合作并非偶发。2018年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频强化文旅传播能力。
政策背景下,媒旅融合成为地方推广的重要路径。江山市拥有江郎山·廿八都景区,2010年作为中国丹霞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这是江山市文旅的核心资源。借助高收视节目进行展示,在逻辑上属于品牌传播的一种尝试。
问题在于,传播效果如何评估。节目拍摄带来的短期曝光与实际客流增长之间并非简单等式。以张家界为例,湖南日报曾报道综艺拍摄后暑期客流阶段性增长,但持续转化仍依赖景区自身运营。
江山市此番合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后续数据佐证。财政资金来源于公共预算,社会关注其使用效率,本身属于正常公共监督。
回顾整个过程,可以看到一条清晰链条。地方文旅在政策鼓励下寻求媒体资源,综艺节目在市场化运营框架内提供宣传服务,采购通过公开平台发布并依法履行程序。舆论因节目细节问题而放大金额讨论,焦点转向合作合理性。事件至今仍在持续发酵,但基本事实已经呈现。
这起合作并不是孤立个案,而是媒旅融合背景下的一次实践。850万元这一数字成为讨论入口,也提醒各方在追求传播效果时更加审慎评估成本与收益。
江山市的世界遗产资源真实存在,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版权体系同样清晰。故事的走向仍有待时间检验,但关于文旅推广路径的讨论,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