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4岁的男孩在幼儿园磕到了头,孩子父亲要幼儿园赔5万块钱,幼儿园不同意。
园长说,当时老师跟着孩子上厕所,孩子穿着类似足球底的鞋,不稳,所以不小心磕到厕所的台阶上了。
孩子的额头流血了,他们也接着陪着孩子奶奶带孩子去医院看了,花了600块,他们也承担了。
可是孩子爸爸张口就要5万,她不能接受。
孩子父亲说,你带着孩子去就不想给交通费了呗,我也开车在后面跟着,也花油钱了,孩子头上有疤,后续还要美容,要五万都还不一定够。
园长看起来挺诚恳,她说是在他们幼儿园磕的,她不推卸责任,如果后续产生任何的医疗费,只要你拿来二甲医院的票据,他们都会承担。
孩子爸爸却坚决反对,他说这两年幼儿园倒闭的太多,他不相信园长。还有孩子当时流了很多血,这些流的血怎么算?
记者都看不下去了,记者说关于赔偿法律有规定,得按照需要赔偿的地方来。
孩子爸爸看记者这样说,说那就一次性赔我8000吧。
幼儿园园长说,除了医药费,可以给1000块钱的营养费,其余的她不能接受。两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说实话,幼儿园做的很可以了,虽然孩子磕到了,家长肯定心疼,但是这是意外,既然发生了,谁也没办法。
幼儿园没逃避责任,给孩子看好,还给1000块的营养费,真的不错了。
如果家长不同意的话,我建议家长起诉,可能还没这个得到的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