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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闺蜜太可怕!”6月7日报道,浙江,一16岁女生为了安慰心情不好的闺蜜,就让她

“这闺蜜太可怕!”6月7日报道,浙江,一16岁女生为了安慰心情不好的闺蜜,就让她到自己家,没想到闺蜜不仅把女生家猫扔下楼摔死,还用刀将女生捅成重伤,事后闺蜜自杀,家属称闺蜜疑似有抑郁症,最后的结果让女生无法接受!网友:知人知面不知心!

今年 3 月份的时候,杭州 16 岁的小陈(化名)发现自己的闺蜜最近情绪特别低落,整天闷闷不乐的。作为好朋友,小陈肯定不能坐视不管啊,就主动邀请闺蜜到自己家里来住几天,散散心。

现在回头看,这份善意简直就是引狼入室。闺蜜刚到小陈家的时候,一切都还挺正常的,还跟小陈养的那只小猫玩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可就在小陈以为闺蜜心情能好一点的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闺蜜突然平静地告诉小陈:“我把你的猫扔下楼了。”

小陈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她第一反应就是要下楼去找猫,看看还有没有救。可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闺蜜拿起了桌上的水果刀,一把拽住了她,随后对她实施攻击,女孩身上一共出现 25 处伤口。

后来医生清点伤口的时候发现,这些伤口主要集中在胸背部和四肢,最深的几刀直接刺穿了肺部,造成了多脏器严重损伤和失血性休克。法医鉴定结果是重伤二级,这意味着小陈当时险些丧命。

万幸的是,邻居听到了屋里的异常动静和小陈微弱的呼救声,果断上门查看并打开了房门,把奄奄一息的小陈救了下来,赶紧打了 120 和 110。可就在小陈被送往医院抢救的时候,捅伤她的那个闺蜜,选择了轻生,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两个 16 岁的花季少女,一个躺在病床上,身体和心理都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一个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就这样毁掉了两个原本完整的家庭。

事情到这里还没完,更让小陈和她家人无法接受的还在后面。警方一开始肯定是立案侦查了,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案子就依法撤销了。也就是说,刑事这边,就这么结束了。

然后,闺蜜的妈妈向警方和小陈的律师提交了一份病历,说她女儿之前被诊断为疑似中度抑郁症。言外之意大家都懂,就是想拿抑郁症来说事,减轻责任。

可小陈这边呢?她现在是什么情况?治疗费用已经花了十几万了,后续的康复治疗还不知道要多少钱。更可怕的是心理上的创伤,据 6 月 8 日的最新消息,小陈也因此患上急性应激障碍,每天都需要服药调理,夜里总会被事发时的画面困扰。

本来小陈和家人还想着,就算刑事案子撤了,民事赔偿总得有吧?毕竟人是你女儿捅的,猫是你女儿摔死的。警方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对方家属调解意愿偏低,双方没能达成共识。如今小陈已经委托律师,正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很多网友看到这里都气炸了,说这也太不公平了吧?人死了就什么都不用管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我给大家说句大白话,法律规定的是 “人死罪消”,但不是 “人死责消”。刑事责任不用负了,但民事赔偿责任一点都不能少。

而且这里必须澄清一个误区,抑郁症绝对不是什么 “免死金牌”,更不是 “免赔金牌”。法律上要想因为精神疾病免责,必须证明行为人在作案的时候完全丧失了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普通的中度抑郁症,根本达不到这个标准。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有精神问题,那监护人的责任也跑不掉。

说实话,看完这个事儿我真的后背发凉。我们常说 “知人知面不知心”,但以前总觉得这句话用在陌生人身上比较多。可现在呢?最危险的人,可能就是你身边最亲近的人。你永远不知道,那个平时跟你说说笑笑、分享秘密的人,心里藏着什么样的黑暗。

当然,我不是说要大家从此都不交朋友了,而是说在人际交往中,一定要有基本的边界感和警惕心。尤其是当你发现身边的人情绪出现严重问题的时候,陪伴和安慰是好事,但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如果对方的情绪已经失控,甚至出现了暴力倾向,一定要第一时间远离,然后寻求专业的帮助和家人的支持。

还有就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真的不能再忽视了。很多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却从来不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

等到出事了,才拿出一张抑郁症的诊断证明,这又有什么用呢?作为监护人,你不仅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还有教育和监管的义务。孩子出了问题,家长是第一责任人。

现在就希望法院能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让小陈得到应有的赔偿。也希望小陈能早日走出阴影,好好生活。毕竟,她才 17 岁,她的人生不应该就这样被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