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幼儿园的儿子在幼儿园磕到了头,孩子额头缝了几针,花了600块钱,幼儿园给承担了。
男子问幼儿园要5万块的赔偿,他的理由是儿子以后会留下疤,还要做美容。他说幼儿园不愿承担责任,说是孩子自己磕的,可孩子才4岁,他觉得幼儿园这是推卸责任。
见到幼儿园园长,园长说他们没有推卸责任,孩子受伤后,她马上带着孩子和他奶奶去了医院,医生给处理了伤口。
如果后续还有医药费,只要是二甲以上的医院的票据,他们都会承担。
但是孩子爸爸不同意,他说这两年幼儿园倒闭的很多,万一倒闭了,找不到人。赔偿5万,是包括了医药费、营养费,孩子的精神损失费等,这些还是保守估计了。
园长不同意,她说法律范围内让她赔的,她绝对赔。她愿意除了医药费,再给1000块的营养费。
孩子爸爸改口说要8000,园长还是没同意。
这么大的孩子,磕磕碰碰的很常见,
家长心疼孩子我们可以理解,可是幼儿园态度也不错,该赔偿的也愿意赔偿,家长却狮子大开口,这就有点过分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