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活久见!你敢信吗?一个堂堂刑侦大队的女民警,竟然披着警服、拿着单位的真公章,硬生生把15个人骗得倾家荡产,卷走356万血汗钱!
这事儿发生在安徽滁州定远县。主角叫闫某艳,今年37岁,原本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正式民警。从2021年5月开始,她玩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戏码。她到处找当地的烟酒茶个体户,拍着胸脯说:“单位公务接待要用烟茶酒,先拿货后结账!”
为了打消商户们的顾虑,这姐们儿更绝——自己偷偷打印供货合同,然后利用职务之便,私盖上了“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真公章!
这下好了,商户们一看:哎哟,这可是公安局的红戳啊!加上对方天天穿着制服,谁还敢怀疑?大家不仅痛快地赊账送货,有的甚至还借钱垫资进货。其中有个老板,手里捏着一份444万的盖章合同,到现在还有199万没要回来!最惨的是个辅警同事,被闫某艳一句“帮单位垫付点招待用酒”,直接掏了2.4万私房钱,至今打了水漂。
整整三年多时间,闫某艳靠着这套连招,骗了13家商户、1名辅警和1名普通居民,累计诈骗金额高达356万多!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4年9月,这位女警终于被抓了。法院异地审理,判了她8年有期徒刑。坏人虽然进去了,但受害者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当商户们拿着盖着鲜红公章的合同,满怀希望地去找公安局要钱时,却等来了一盆透心凉的冰水。当地公安局给出了一份书面回复,意思很明确:这公章是她私自盖的,合同是她自己印的,属于个人诈骗行为,公安局不承担付款责任!
这话一出,全网都炸锅了!老百姓心里犯嘀咕:公章可是你们单位的真家伙啊!一个基层民警,怎么就能随随便便把这么重要的公章拿出来乱盖?长达三年都没人发现?这难道不是公章管理出了天大的漏洞吗?现在骗子进去了,留下几百万元的烂摊子,单位一句“个人行为”就想撇清关系,这让受害者找谁哭去?
法律界也吵翻了天。有人说,既然钱全进了个人腰包,确实该由罪犯个人赔偿;但也有律师指出,如果单位在内部管理上存在重大过错,导致了老百姓基于对公章的信任而受损,单位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毕竟,掌握公权力的机关,本该有更严格的监管义务,怎么能因为一句“未获益”就完全免责呢?
目前,法院已经立案追缴这笔赃款,但这356万能不能全追回来,还是个巨大的未知数。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以后做生意,哪怕对面坐着的是警察,哪怕手里拿着盖了公章的合同,只要没见到正规的对公账户打款流程,千万别轻易赊账!别让你的信任,成了别人敛财的工具。
最后也想问问大家:面对这种“私盖公章”造成的巨额损失,你觉得公安局到底该不该担责?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