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张女士和丈夫开了一个高级酒店房间,竟然在洗手台旁发现一个用过的避孕套!她当场恶心坏了,联系店方后,经理提出赔偿近4000块。张女士拿着体检报告去找该店要赔偿,对方告诉她:之前那个经理已经离职了,他的承诺不算数,只能退一间房的房费661元。
张女士说,她不差这点赔偿,但酒店方不讲道理,也不给一个结果,她咽不下这口气。
4月份的一天,张女士和丈夫一起到温州谈业务。她订了当地一家五星级标准的房间,开了两间房,当天陪同的还有一个生意上的伙伴。
晚上办好入住以后,一切都还正常,该洗漱洗漱,该睡觉睡觉。
等到第二天早上准备退房的时候,张女士去洗手台旁边洗漱,竟然在台面上发现了一样不该出现的东西,一个使用过的男性物品,里面还有不明液体!
她当时就懵了,住了一晚上,这种东西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房间里?难道有人在晚上进来过?她也能保证绝不是丈夫使用的。
张女士越想越不对劲,立刻打电话叫来了负责人。
前台工作人员赶到后解释说,那个位置平时是放吹风机的,大概是大姐打扫的时候,吹风机刚好挡住了这个地方,所以才没清理干净。
意思就是说,可能昨天晚上光线不好,大家没注意到,用完的吹风机也挡住了这个东西。
酒店方为了证明清白,还把当时的大堂经理王某叫来了。
王某态度倒是挺不错的,和张女士和她丈夫一个劲道歉,还许诺说愿意全额退还当晚的房费,再额外补偿3000块钱,再加上两人后续全套体检的费用,总共差不多4000块。
为了显示自己没有骗人,王某特意把这一套赔偿方案用信息的方式发给了张女士,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
张女士一看,人家态度这么诚恳,解决方式也给出来了,就没再深究这个事,心想那就按这个办吧。
但是出差在外,她和她丈夫没有马上做体检,想着等回宁波再说。
一个多月过去了。五月底的时候,张女士和丈夫去做了体检,报告出来没查出什么问题。她拿着报告联系酒店方,就想把赔偿的事情解决了。
结果该店的电话接通后跟她说,之前那个王某已经转岗离职了,现在这事由新任的经理张某负责。
张某直接推翻了她之前跟王某谈好的方案,说酒店方现在只能退一间房的房费,外加200块钱赔偿,加起来总共661块。
张女士当场就火了,和该店对峙了起来,说方案是你们主动提的,信息也是你们发的,白纸黑字写着呢,怎么人一走就不认账了?
张某却说,王某之前承诺的赔偿方案,是他私下跟客人谈的,根本没有上报管理层,也没得到同意,所以那只能算个人行为,酒店不认可。
张某还说,酒店方不是不愿意赔,但得走正规流程,需要张女士提供体检发票和相关的损失证明。
张女士说她可以配合提供发票,但赔偿得按之前那个方案来,说4000就是4000,不能出尔反尔。
张女士说她其实不差这点钱,但是她就是看不惯酒店方的做法,不管怎样,也要争这一口气。
目前,双方正在拉扯中。
张女士花钱住店,结果在房间里看到了不该出现的东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看到这种东西,张女士身心都受到了损害,这件事换谁都觉得膈应,这个消费体验已经被破坏了。所以张女士要求赔偿,完全是合理的。
之前的王某虽然转岗了,但是事发的时候,他许下的承诺就是代表该店做出的,转岗不能作为后续赖账的理由。
自己跟客人说的话,转身就不认,那以后谁还愿意去你那里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