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粉嶺裁判法院香港刑法香港监狱 「兩名入境香港 女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被判即時坐監兼罰款..」兩名入境香港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條例》),昨日(六月八日)在新界粉嶺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四星期和罰款一千港元。 香港海关 人員於六月六日在新界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四十三歲抵港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檢獲三千一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萬三千港元,應課稅值約一萬零五百港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另外,香港海關人員前日(六月七日)在同一管制站截查一名五十歲抵達香港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檢獲二千一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九千港元,應課稅值約七千二百港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香港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有關《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香港法律香港执法资本市场财经 ..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