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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往事》最近又火了,南方周末专门写了篇报道。我恰好读过这本书,说说我的感受。

《讷河往事》最近又火了,南方周末专门写了篇报道。我恰好读过这本书,说说我的感受。
刑侦题材很容易写成"破案—立功—结束"的套路。但这本书没有。
1991年,杭州一位警察在审讯时帮女嫌疑人买了包卫生巾。就这么一件事,对方交代了一个大案。换作一般的写法,写到"破案立功"就收尾了。但书里接着写了警察黄国华往后 28 年的状态——他每周五给自己剃光头,因为他觉得那个一等功是"用另一个人的性命换来的"。
作者黄蓉说过一句话:写这本书"不是为了猎奇,而是为了理解"。我觉得这话说到点子上了。真实案件只是素材,能不能从材料里建立起叙事的秩序、伦理的分寸、人性的深度,才是文学要做的事。
余华说这是"触目惊心之作"。我倒不觉得这是场面话。它确实逼着你面对一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警察和犯人之间,除了对立,还有别的可能吗?
从"写事"到"写人",从"破案"到"理解人"——这本书的分量大概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