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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总决赛打到第3场还在拉锯时,镜头里布伦森一次次强突,球却弹筐而出。 三战场均出

当总决赛打到第3场还在拉锯时,镜头里布伦森一次次强突,球却弹筐而出。
三战场均出手27次,命中率37%,三分31.5%。
另一边,唐斯、阿奴诺比、布里奇斯个个超过50%,三人合计才32次出手,只比他多5次,这账怎么算都别扭。
这像很多公司:一把手把活全揽了,自我感动,团队成摆设,效率被拖垮。

布伦森能吸引包夹是本事,可当火力点都在身旁时,不如把球喂到唐斯的肘区,放出阿奴诺比和布里奇斯的底角,留体力去收官。
球星该当刀锋,不必整晚当锯。
问题只剩两个:教练敢不敢压他的出手,布伦森愿不愿意把权交给更准的手?
NBA季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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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精神守护者
竞技精神守护者
2026-06-11 08:56
篮球课堂——扣篮——阿摊与乔丹——(1)阿摊的扣篮,一种来自“快攻1打0”,一种来自挡拆后的空切偷鸡——最后都以“战斧劈扣”结束——(2)战术层面。“快攻1打0”和空切偷鸡,都是队友做嫁衣、阿摊负责收数据、出风头——(3)技术层面。阿摊的原地弹速,在扣将当中顶多中游水平——阿摊从未做过篮下单挑·干拔炸扣,或者禁区接球·垫一步起飞劈扣,就是明证——阿摊的扣篮,往往需要长距离助跑,如牛皋舞锏、李逵抡斧,力道刚猛、千篇一律;灵活性、想象力、形式美,几近于无——(5)反观乔丹——阵地战扣篮,闪转腾挪、声东击西,直如蛟龙入海——快攻扣篮,或如猎豹出击、或如亢龙飞天、或如鹰击长空,花样迭出、美不胜收——(6)战术层面。乔丹的快攻扣篮基本来自于本人的抢断反击;乔丹的阵地战扣篮,都是1vs1 攻坚时的强势终结——(7)技术层面。乔丹的快攻扣篮兼具速度、力量、想象力、形式美——其阵地扣篮,要么原地干拔,要么禁区内一个垫步后起飞,需要极快的弹速、极强的爆发力——(8)阿摊这一辈子就仗着“战斧劈扣”去沟引巴思特了——“劈扣、劈扣,惊起一滩鸥鹭”——巴思特们抖着快乐的小翅膀、扑向了偶花(偶像之“花”)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