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4个大人1个小孩,一定要挤上一辆出租车,被出租司机拒载了,理由很简单,超载了,违反交规,而其中一女子却骂骂咧咧地一直坚持非坐不可,坚持没有超载,网友纷纷调侃到:你的数学谁教的?
一大家子人拎着大包小包从商场出来,4个大人加1个孩子,在软件上下单打车。
过了一会儿一辆出租车在他们身边停下,这家人也不含糊,直接就准备往上挤,
女子先拉开后门,把孩子塞进去,接着2个中年妇女跟着坐进去,还有一个男的,拉开副驾驶门也坐进去了。
这样后座挤了3个大人加1个小孩,司机回头看了一眼,直接说不行,超载了,下去1个人吧。
坐在后座那个年轻女的一听就不乐意了,说她孩子又不算,小孩才几岁,抱在腿上不就行了吗。
司机说小孩也算1个人,5个座位坐6个人,肯定超载,被交警抓到要扣分罚款的。
这女的就急了,声音大得整条街都能听见 ,她说她天天这么坐车从来没被查过,还说司机故意刁难她们,而男人坐在前面也不下车,也不吭声。
司机把车熄了火,转过身跟他们讲道理,说这是交通法规规定的,不是他定的规矩,五座车最多坐五个人,不管大人小孩。
那女的还是不服气,说孩子又不占座位,抱在腿上怎么就算超载了。
司机说那没办法,出了事算谁的,保险都不赔,要不你打110咨询一下可以吗!
这女的就开始骂骂咧咧,说她要投诉司机拒载。
司机也挺硬气,说你投诉去吧,我就算被罚也不能超载上路。
这时候旁边路过的人都看不下去了,有个等公交的大叔笑着说,这算数是谁教的,四个加一个等于五个,这都不知道吗。
另一个年轻人也嘀咕了一句,这不是小学数学吗。
坐在车里的女的脸涨得通红,还想继续吵,她后面那个中年妇女拉了拉她袖子,说算了算了,再打一辆吧。
三个人这才不情不愿地从后座挪出来,小孩也被抱了出来。
那女的临下车还回头瞪了司机一眼,嘴里还在嘟囔着什么,司机把车门一关,发动车子走了。
后来有人把这事发到网上,底下评论都在笑,有个评论说,她家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吧,还有个更狠的,说体育老师都不背这个锅。
这种事儿每天都发生,觉得孩子小不算人,觉得抱着就能挤一挤,但交规就是交规,不管你是几岁的小孩,只要是个人就算一个。
司机这次坚持原则是对的,真要是出了事故,别说六个了,五个人的安全带都不够用。
很多人在开车坐车这件事上,对“人”这个概念一直有个误解,都认为车里一挤,大人挤一挤,小孩抱腿上,就觉得不算个事儿。
但法律不跟你讲这些,法律就看人数,一辆五座车,司机加四个大人加一个小孩,一共六个人,超了一个,就是这么清楚的事儿。
不管你那个小孩是一岁还是十岁,只要是个活人,就得算一个。
那个女的说孩子小不算,等于是在跟交规讲她自己的道理,可交规从来没说小号的人可以打折扣。
再说这司机为什么坚持不拉,他不拉,不是为了跟这家人过不去,是给自己兜底。
出租车是营运车辆,超载被交警逮住,扣分比私家车重得多,罚款也是好几千的事儿。
他这一趟活儿才挣多少钱?为这一点车费去冒扣分罚款的险,换谁也不干。
而且真要是路上出个什么事,急刹车都算轻的,小孩抱在腿上根本抱不住,大人往前一冲,孩子脑袋脖子首当其冲。
到那时候,保险公司一查超载,商业险能拒赔就拒赔,赔不了的话,所有的医药费、赔偿款都得司机自己扛。
所以这个司机不是“不讲人情”,正因为他讲规则,才是对所有人负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第91条规定,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出租车核定载客5人(含司机),实载4名大人加1名小孩共6人,构成超员。
相关规定,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超载一人通常面临罚款500至1000元、记6分的处罚。
司机拒载是为了避免违法,合理正当,那女乘客坚称“孩子不算人”,在法律上完全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