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下手防不胜防!浙江嘉兴,女子价值2万余元的金手镯,聚会时借朋友试戴后遭掉包。事后她发现手镯质感、钢印全变,立即报警。警方查到该朋友88元网购假镯的订单,对方不得不承认,称真金镯已被她以29125元变卖。女子:两家丈夫本是同事,平日偶有往来,此举实在太难堪。
李女士有一只金手镯,戴了很多年,是老公给她买的,价值两万多元。
这只手镯平时天天戴在手上,对手镯的外观、重量、磕碰痕迹还有上面的钢印都一清二楚。
前段时间,吴某一家上门做客,因为两家关系不算疏远,双方的丈夫是单位同事,平时没事的时候也会互相走动。
彼此一直以朋友相称,所以李女士对这位朋友吴某从来没有过半分防备。
那天闲聊的时候吴某提出想要试戴一下李女士的手镯,感受一下。
碍于情面,再加上心里完全没多想,李女士爽快地把手镯摘下来递给了对方。
吴某拿着手镯把玩、试戴了一阵之后,就把手镯还给了李女士,整个过程看着平平无奇,当场没有任何人发现异常。
在这之后的好几天里,李女士照常佩戴着手镯,一开始也没立刻察觉问题。
直到一次偶然,她突然发现不对劲,这只手镯不管是整体的色泽、质感,还是表面日积月累形成的细小划痕,都和原本的样子出入很大。
越看越疑心的李女士赶紧把手镯取下来查看,一眼就看到了关键破绽。
手镯内侧的钢印和原本的标识完全不一样,这下她彻底确定,自己的真手镯被人掉包了。
意识到情况不妙,李女士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求助。
同时给吴某打电话叫过来质问,因为自己这个手镯除了那天借给她带了一下从来没拿下来过。
民警接到报案后很快赶到现场,先将这只疑似假手镯送去专业金店鉴定,结果证实这就是一件普通的仿制饰品,根本不是黄金材质。
顺着线索追查,民警查看了吴某的手机,发现了一条网购记录,是吴某不久前花88元,在网上买了一只高仿金手镯。
面对实打实的证据,吴某再也无法狡辩,如实交代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原来从看到李女士的金手镯开始,她就动了贪念。
为了做到以假乱真,她特意留意了手镯的克重、款式和尺寸,特意网购高仿饰品用来顶替。
借着上门试戴的机会,她当场完成调包,把价真手镯占为己有。
得手之后,吴某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将偷来的金手镯转手卖掉,一共拿到了29125元。
她本以为这件事做得天衣无缝,靠着低价仿品能一直蒙混过关,没想到李女士对手镯太过熟悉,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
原本两家人因为丈夫是同事,一直保持着不错的往来,如今因为这一时的贪念,多年的情谊彻底破碎。
吴某不仅弄丢了朋友,还因涉嫌盗窃行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不得不说,人性的考验,从来不分关系远近。
陌生人作案,我们有警惕心,可熟人下手,往往防不胜防。
大家相处时讲究情面、顾及交情,不会事事斤斤计较、当面较真。
而个别心思不正的人,恰恰拿捏住了这份人情世故,把别人的真心和信任当成 牟 利的工具。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早就盯上金手镯,特意网购88元假镯,就是想把真镯占为己有。
趁试戴、李女士不防备时当场掉包,而手镯被卖出29125元,属于数额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