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鹅腿阿姨涉嫌欺诈消费者##鹅腿阿姨曾在北大演讲谈创业经历#【北大“鹅腿阿姨”卖的竟是鸭腿?律师:若所售确为鸭腿,涉嫌欺诈消费者 | 鱼眼·热点】6月9日,有网传图片显示,此前在北大等高校附近摆摊走红的“鹅腿阿姨”在一个团购群内发布群公告,称因被举报,“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原材料是鸭腿,以后都会给大家写清楚,介意请勿下单,鹅腿阿姨叫了十几年了,不存在欺诈等行为”。#鹅腿阿姨称卖鸭腿截图属实#
据红星新闻,9日晚,记者通过“鹅腿阿姨”团购平台电话联系“鹅腿阿姨”,“鹅腿阿姨”应答后将电话交给了家人,记者询问:“这个截图是不是真的,卖的真的是鸭腿吗?”对方回答“对的”。对于后续如何处理,其称“后续会有通知”。
记者又询问是一直卖鸭腿,还是何时开始卖鸭腿,对方回答:“鹅腿阿姨这个名字叫了十七八年了,怎么可能一直卖的都是鸭腿呢?”记者追问那是何时开始卖鸭腿,对方称“后续会有告知的”。
有网友发布的群聊记录显示,疑似“鹅腿阿姨”曾于2024年、2025年等发布群消息显示“鹅腿到了”等。记者查询鹅腿阿姨团购页面,页面显示“11518次接龙”。最新一次接龙中,接龙商品包括“阿姨烤的辣腿”“阿姨烤的不辣腿”,均未显示鸭腿或鹅腿。
公开报道显示,“鹅腿阿姨”本名陈秀凤,长期在北京高校周边摆摊卖烤鹅腿。2023年11月,因原本在人大、北大周边卖鹅腿,后来去清华附近送预订鹅腿,引发清华、北大、人大等高校学生在社交平台上调侃“争抢鹅腿”,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2024年,“鹅腿阿姨”受邀在北大演讲,谈创业经历。在演讲中,“鹅腿阿姨”热情地向同学们讲授自己这些年的“生意经”:一是讲规则,和同学们建立信任关系。好多同学信任我,才会在鹅腿群里直接转账付钱,大家形成良性的信任。二是保证做良心活,就是要有高品质,不能让顾客遇到食品安全的问题,这也是特别重要的。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若“鹅腿阿姨”所售产品实际为鸭腿,但是其本人以鹅腿为名已经经营数年,对外已经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其明知会误导消费者对原材料产生错误认识而并未澄清,消费者有合理理由信任原料为鹅腿,涉嫌构成欺诈消费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额外支付购买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如果其售卖鸭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还可能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需要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原创]记者:王隽杰;编辑:杨雨桐;审签:谢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