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抛妻弃子”?
周玉蔻又输了!法院判赔民视150万,一句“抛家弃子”代价惨重~
批过蒋万安,怼过王世坚,隔空喊过徐国勇,还曾指责过赵少康,这次周玉蔻却尝到了好斗的苦果。
媒体人周玉蔻过去在节目和社交平台上,公开指责赵少康“家暴、不认亲生孩子、抛弃妻儿”等。
当地法院最终判决,周玉蔻和民视需要连带赔偿赵少康200万元,周玉蔻个人再赔20万元。
民视已经支付给赵少康205万多元,随后根据与周玉蔻的合约,向她追讨150万元。
近日,当地法院判决周玉蔻需要全额赔偿民视这15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事件起因是赵少康2021年表态参选国民党主席时,周玉蔻在其媒体平台上发文,质疑赵少康如何处理个人家庭问题。
2022年,她又在脸书和民视节目中发表类似言论,被赵少康提告,要求赔偿1000万元并删除相关内容。
到2025年2月,法院最终判决周玉蔻个人赔偿20万元并删除文章,同时她和民视需连带赔偿200万元。
民视已将相关节目下架并支付了赔偿款,之后向周玉蔻追偿150万元。
周玉蔻曾出庭表示,她只拿主持费,节目还有广告等收入,认为支出应由民视负责,甚至说自己没告民视就不错了。
法院曾安排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这起案件表面上是赔偿纠纷,实则划清了媒体人与平台之间的权责边界。
法院不仅认定个人需为不实言论担责,还支持平台依合约向主持人追偿,这意味着“节目效果”不能再当作免责牌。
对媒体行业而言,这是一次明确警示:言论自由不等于随意指控他人隐私和名誉,尤其是涉及“家暴”“弃子”等严重道德指控时,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即便换个平台发声,照样要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
周玉蔻从最初的千万索赔目标,到最终个人加连带赔偿超过220万元,再加上这回再赔民视150万,累计教训不可谓不沉重。
(素材援引中评社当日新闻,严禁抄袭洗文,违者必究)
时政观察员赵少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