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贵原本是地主家的阔少爷,嗜赌成性,一夜之间输光了全部家产,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此后苦难接踵而至:母亲病重时他进城请大夫,却被抓去当了壮丁,一走两年多,回来时母亲已经离世,女儿凤霞因高烧成了聋哑人。他下定决心好好过日子,命运却没有放过他——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被抽血抽干致死,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死在产床上,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夹死,最后连外孙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一次次眼睁睁地看着亲人离去,到最后,只剩一头老牛陪着他。
余华用近乎残忍的冷静,把死亡写得像家常便饭。可福贵没有咆哮,没有崩溃,甚至没有太多的抱怨。他埋葬了一个又一个至亲,擦干眼泪,再次走向土地。他把逝去的亲人幻化为老牛的名字,每天在田头唤着“家珍”“有庆”“凤霞”。他将痛苦内化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如同土地接纳了雨水与犁铧。他活成了他们的墓碑,也活成了他们的延续。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福贵就是这种人。他失去了财富、亲人、希望,一无所有,但他依然活着,笨拙地、顽强地、默默地活着。他不是苟延残喘,不是麻木不仁,而是一种主动的承受和接纳。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余华文学课》里说,读和写,最终都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他人,也为了在文字中安顿自己,去抚平内心那些未能言明的褶皱。《余华写作课》里说,好的作家不是躲开障碍,而是迎着障碍而上。活到老,写到老,写到写不动了为止。写作是,活着也是。
当一切附加的价值都被剥离,生命最原初、最本真的韧性便凸显出来。命运的打击不是要击垮你,而是逼迫你去直面“活着”这件事,然后发现——活着,已是全部的筹码。
最近把余华的《活着》翻出来重读了一遍,活着这个道理,富贵是用一辈子教会我的。读过的每一本书,遇到过的每一个人,经历过的高光与至暗,共同构成了此刻的我自己。
富贵在每一个亲人离去的夜晚,是怎么熬过来的?书里没写。但他第二天照样牵着他的牛,走向田野。当太阳升起,生活照样要继续。
坚持不下去了,就看看富贵。每一个被生活揍趴下又爬起来的人,手里都牵着一条叫“活着”的老牛,慢吞吞地,朝前走。
每一个正在咬牙坚持的你,也请保重自己。
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