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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黑龙江,36岁男子与他人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后,竟主动通过社交平台

“冲动是魔鬼!”黑龙江,36岁男子与他人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后,竟主动通过社交平台和电话向其丈夫摊牌,还附带多次辱骂,嘲讽其“窝囊”。丈夫当场暴怒,表示要与男子约架但未果,不久,丈夫驾车载妻子取快递途中,与男子驾驶的三轮车迎面相遇。确认对方身份后,丈夫将车速瞬间提升到78-89公里/小时,猛地撞向男子,致其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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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是什么“冲动是魔鬼”,分明是“作死不留活路”。第三者主动捅破偷情这层窗户纸,还上赶着去骂人家丈夫窝囊——这是什么心理?挑衅欲爆炸,找死欲拉满。

撕开这层迷惑人的“受害者有罪论”包装。婚外情确实是道德劣迹,骂人确实欠揍,但这一切都不等于,有人有资格替法律执行死刑。有人觉得丈夫情有可原,替天行道,天?哪门子天?

案发后,夫妻俩干了一件更荒唐的事——联手毁证据。行车记录仪扔玉米地,内存卡咬碎,机身丢河里,一套“作案毁迹教学”操作行云流水,生怕自己不被数罪并罚。法院一审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你说这报复值吗?一条命,一个家,换一个无期徒刑,再过几十年出来,还是那个被戴绿帽子的男人。赢了什么?什么都没有,输得精光。玩火的人烧死自己,按过去的狠人说这叫天理。但法律不讲狠人逻辑,只讲事实与证据。法院查得清清楚楚,车载记录仪早把一切刻进芯片里。

再说那个妻子张芳,一错再错。出轨在先,背叛婚姻契约;出事之后又咬碎内存卡,包庇丈夫,喜提十个月缓刑。哪个村还容得下这号人?邻里指指点点,亲戚避之不及。

死者家属张嘴要一百五十多万,法院最后就判了四万九千多丧葬费。一百五十万和四万九之间的落差,像一道嘲讽——这家人失去的,远不止一个活人。

民间说法里有句老话:偷人不偷邻里。同村人眼皮底下搞事,等于把刀递到对方手里。情感本就脆弱,谁也扛不住持续挑衅。这起悲剧的核心,从来不是一个人的错,而是三个人的魔咒互相绞杀。

有人问,第三者骂人该死吗?按刑法,骂人不该死,撞人该判死吗?丈夫如果有理有据选择起诉,结局截然不同。用撞车结束愤怒,等于把方向盘交给自己脑中的魔鬼。魔鬼开的哪是车,直奔监狱路。

这类婚外情悲剧几乎每年都在上演。激情犯罪的底子上,往往加了一层长期积怨的盐和火。不是一瞬间的冲动,而是一口怨气越酿越苦,最终在下一次偶遇中彻底炸开。心理学早就警告过:一个情绪管控能力不足的人,在被反复刺激后,会彻底丧失判断力,把毁灭当作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可悲的是,这种“毁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制造更多问题。

整个案件看下来,没有赢家。一个死了,两个坐牢,三个家庭支离破碎。而始作俑者——那个叫作冲动的魔鬼——毫发无损,等着下一个倒霉鬼上钩。

所以,各位读者,别让仇恨在你心里埋太久,它会生根发芽,长成一棵没有退路的树。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