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县志记载:明代洪武元年牟平县并入宁海州。莱州府隶。 洪武二年 调莱州卫左千户所于宁海洲 。洪武十年 置宁海卫。 同年,指挥陈得改土城墙为砖砌城墙。 洪武二十二年八月,倭船20艘登岸劫掠。宁海指挥金事王镇、赤山寨巡检刘兴等串部御倭,斩杀7人,获其器械,倭寇遁去。 洪武二十三年 水,粟麦不收。 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州属莒岛民刘兴等赴南京,诣阙陈诉;旧居岛地,以耕渔为业,共70余户,有田1500亩。前囚倭寇拢边,被强制迁居陆上山地。去海甚远,渔无所得,且土地瘠薄,不堪耕种,致皆不能自给,更无以供赋税。请求复居莒岛,还就本业。帝特许诺。 十一月,宁海卫置五总寨,驻军防倭。 洪武三十一年 二月,倭寇登岸劫掠,杀镇抚卢智。宁海卫指挥陶铎及其弟陶钺统兵抗击,斩首30余人。倭遁去,陶钺中矢,右臂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