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6月9日报道,河南,男子手持1999年分四笔存入的那笔钱去取现,结果人家根本不让领。这可是老伯攒了一辈子的保命钱,当年全信了那个带红戳子的小本子,藏在箱底二十多年。
等到现在急着用钱了,银行这头却给出一个离谱的说法:系统里压根没这笔账!他们把锅全甩给了一个早就被抓的内鬼,咬定存款单是那个员工私下造假的,银行绝不认账。因为案子扯到了内部人员的经济犯罪,法院现在把起诉也退了回来,让先走刑侦路子。
这里头的理儿得好好掰扯。机构想拿“员工私下违纪”来撇清干系,这逻辑根本说不通。
虽然刑事案子是要查,该揪的黑手得揪,但这并不代表银行这块招牌就能在这儿装糊涂。
咱们老百姓去办业务,认的是你这块牌子。谁有本事穿透那层柜台玻璃,去查你们内部流程有没有破洞?只要这人穿的是你们派发的工服,坐的是你们指定的工位,盖的是你们真实的公章,这就是代表银行在办事。
你们自己家门没锁好,防线失守让坏人钻了空子,凭什么让毫无防备的老实人吃哑巴亏?如果这都能免责,大家伙儿对银行的信任可就全毁了。
这事儿解决起来没那么复杂。谁惹的祸谁收场,银行理应先把这笔钱连本带息还给人家。剩下的,你们再关起门来,自己去找那个败类算账。
普通人哪有本事去抓什么内鬼,大家信的底线也就是那枚红公章了。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