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法律就是一部分人针对另一些人的。法律、制度、国家机器就是阶级斗争的产物。至今还有人持这种观念实在是一种悲哀。
法是什么?法代表着公平正义,它的前提、基础和始终如一的最基本原则与要求就是平等。今义的法是水与去的结合。水就是水平如尺一碗水端平,去就是以水平为镜度量并惩罚、去除不平。
由此可见,所谓的法律必须以人人平等为前提,必须是针对所有人约束和规范所有人的,否则法的根本就无从谈起。法是必须人人遵守并带有强制约束性的条规,更有法律制定与执行时明确公开界定的适用主体。
法律调节现实行为时,如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法则严格来说就不能成其为法。
治世的合法性、权威性、正当性来自平等和公平。划阶级搞阶级斗争则直接挑战和破坏平等,更无公平性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