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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小区保安本应是业主安全的守护者。可万万没想到,他24小时不定时发送露骨

湖北武汉,小区保安本应是业主安全的守护者。可万万没想到,他24小时不定时发送露骨信息、半夜敲门后逃窜、骚扰的让未成年业主孩子整夜不敢闭眼。

湖北武汉,女子张婷(化名)向记者哭诉,母女俩长期遭遇陌生人骚扰。

起初,对方匿名发信息进行骚扰。张婷的丈夫警告后,对方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24小时不定时发送露骨信息,半夜上门敲门后逃离。

张婷因此整夜不敢入睡,精神几近崩溃。

然而,噩梦远不止于此。更让张婷崩溃的是,她发现对方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开始骚扰她读初中的女儿。

信息内容不仅露骨,还针对未成年少女的特点进行威胁、引诱。

作为母亲,张婷无法容忍。她开始调查,最终发现,那个躲在暗处的骚扰者,竟然是小区的保安。

愤怒的张婷找到物业。涉事物业“惠之美”公司保安队长表示,已报警,并取消了该保安进入小区的权限。

保安队长称,该保安入职半年多,入职前经过审查,没有案底,平时看着比较老实,没想到会做出这种事。

但张婷的调查发现,小区里多位女业主也反映曾遭遇过类似骚扰。这意味着,这名“老实”的保安,很可能是一个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作案的惯犯。

这名保安的行为,已不是“恶作剧”或“不道德”可以解释,而是触犯了多条法律红线。

第一,多次发送淫秽、侮辱信息,已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该保安24小时不定时发送露骨信息,甚至半夜上门骚扰,严重干扰张婷母女正常生活,已属于情节较重,应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第二,针对未成年人实施骚扰,是从重处罚情节。

被害人的女儿为在读初中生,属于未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实施骚扰,尤其是性骚扰,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司法实践中,这会作为从重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处以顶格行政拘留。如果情节严重,其行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第三,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业主信息,物业难辞其咎。

作为保安,该男子很可能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了业主的姓名、住址、家庭成员、作息规律等个人信息。这种“监守自盗”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惠之美”物业公司对保安的管理存在明显疏漏,在入职审查、日常监督、岗前培训等方面均存在重大缺陷,依法应对受害业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受害人可主张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典》,张婷母女可向该保安及物业公司主张民事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心理治疗费用、因恐惧产生的其他合理支出等。

业主每月交着昂贵的物业费,换来的是“24小时保安巡逻”“全方位安全守护”。可谁来守护业主不受这些“守护者”本身的侵犯?

当信任被辜负,当保安成为骚扰者,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业主信息进行精准“狩猎”,这已不是个别人的道德败坏,而是物业管理体系的重大失职。

业主也应提高警惕,遇到类似骚扰不要沉默,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证据。

法律的红线,不容任何人利用职务之便肆意践踏。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