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更强!”妻子裸死前夫床上,丈夫拒付丧葬费被岳母告上法庭
01
2022年8月9日,重庆渝北区。
陈绍林接到一个电话,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电话那头说:你妻子王静死了,死在她前夫李浩家里,全身赤裸。
他火急火燎赶到现场,推开门的那一幕,这辈子都忘不了——自己的老婆,一丝不挂躺在别的男人床上,周围站满了邻居,窃窃私语像针一样扎过来。
那个男人,还是她的前夫。
法医当场初步判断:猝死,不是刑事案件。至于王静为什么没穿衣服,前夫李浩解释说,是法医为了检查方便脱掉的。但陈绍林一个字都不信。他认定妻子就是婚内出轨,跟前夫搞到一起,才会落得这个下场。
法医问他要不要做尸检。
他丢下一句“没钱”,转身就走。从那以后,妻子的后事他再也没管过,连殡仪馆都没再去。
02
事情起因其实不复杂。
那天陈绍林和王静吵了一架。两人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太好,经常为小事拌嘴。吵完架,王静摔门走了,当晚没回家。陈绍林没当回事,以为她出去散散心就回来。
王静没去别的地方。她哭着给前夫李浩打了个电话,说和现任丈夫吵架了,心里难受,想去他那借宿一晚。李浩没多想,答应了。
据王静母亲后来回忆,那天女儿身体特别不舒服,浑身没力气,连爬7楼都爬不动,是李浩一步一步把她背上楼的。那天热得要命,王静上楼后说想洗澡,洗完澡反而更不舒服了。
第二天,李浩发现王静不对劲,怎么叫都没反应,赶紧报警,同时通知了陈绍林。
但陈绍林到现场后,根本听不进去任何解释。他只看到那幅画面,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心里又气又屈辱。
03
接下来的几个月,王静的遗体一直停在殡仪馆。
陈绍林撒手不管。他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妻子婚内出轨,死在前夫床上,奇耻大辱,凭什么让他来收这个烂摊子?
岳母段惠萍急坏了。女儿死了,女婿不闻不问,遗体总不能一直放着吧。她多次找陈绍林商量丧葬费,每次都被一口回绝。陈绍林态度很硬——妻子婚前隐瞒艾滋病史,婚后还跟前夫不清不楚,是她做错了事,我没义务出这个钱。
段惠萍气得发抖。她说,艾滋病明明是你传染给我女儿的,她回家脸上经常是青的,我怀疑就是你打的!
陈绍林回应:老婆怎么舍得打?吵架骂过,但绝对没动手。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王静已经死了,真相谁也说不清楚。
段惠萍咽不下这口气。2023年5月10日,她把女婿陈绍林告上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04
庭审现场,场面很尴尬。
王静的前夫李浩和现任丈夫陈绍林面对面坐着,互相指责。陈绍林一口咬定妻子婚内出轨,出轨对象就在眼前。李浩反复解释:王静只是来借宿,衣服是法医脱的,两人清清白白。
法庭上,陈绍林松口说愿意承担5000元丧葬费。段惠萍不同意——5000块,连个像样的葬礼都办不下来。
两边僵住了。
这时候,谁都没想到的一幕发生了:前夫李浩主动站出来说,我毕竟跟王静有过一段情缘,她生前对我也算有情有义,我愿意承担10000元的丧葬费用。
全场安静了一瞬。前夫主动掏钱,现任丈夫却在推三阻四——这画面怎么看怎么讽刺。
法官抓住机会,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做陈绍林的工作。法官明确告诉他:只要你们没离婚,你就是王静的合法配偶。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包括安葬逝者。妻子生前即使有过错,这个责任可以被减轻,但不能被完全免除。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后来分析说: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关系就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一方有过错,确实可以减轻另一方的责任,但绝对不能完全免除。丈夫必须承担一定的丧葬费用。
最终,在多番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陈绍林支付8000元丧葬费,把王静的金戒指退还给岳母,段惠萍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子到此结束。
05
这个案子在网上传开后,评论区吵翻了。
一部分人站陈绍林:“太冤了!老婆出轨死在别人床上,还要他出钱埋葬,这口气谁咽得下?法律也该讲人情!”
另一部分人认为:“再怎么说,他也是合法丈夫。人死了入土为安,连这点义务都不尽,那还结什么婚?”
两边说得都有道理,但也都只说了一半。
从情感上看,陈绍林的愤怒是人之常情。老婆光着身子死在别人床上,换谁谁受得了?他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凭什么让受害者来买单?
但从法律上看,法官的说法也没毛病。结婚证不是一张废纸,签字的那一刻就意味着责任。这种责任不会因为你生气、委屈就自动消失。王静生前可能有错,但死了以后,她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妻子。
06
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悲剧。
王静和现任丈夫感情不和,去前夫那里找安慰。结果身体不适,猝死在对方床上。不管她跟前夫那天到底有没有越界,她的结局都已经够惨了。
陈绍林呢?他在气头上拒绝了尸检,也拒绝了给妻子最后的体面。这种“以牙还牙”的处理方式,除了让自己搭进去一场官司、赔掉8000块钱之外,什么都没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