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原告连具体是哪位亲属都不说明,我方根本无法应对。
法官:那就在现场明确一下。
原告方:我们无法指明,是怕相关信息被记者公开。
被告方:两次逾期不说,还一直含糊其辞,这种做法并不妥当。
最终决定:相关信息仅提交给合议庭留存。
双方约定截止到6月15日提交相关材料。
被告方:相关人员身份看似已经明确,建议立刻提交。
原告方:不行,涉及的人员不止一位。不如下次辩论改为不公开审理,各位觉得如何?
被告方:原告连具体是哪位亲属都不说明,我方根本无法应对。
法官:那就在现场明确一下。
原告方:我们无法指明,是怕相关信息被记者公开。
被告方:两次逾期不说,还一直含糊其辞,这种做法并不妥当。
最终决定:相关信息仅提交给合议庭留存。
双方约定截止到6月15日提交相关材料。
被告方:相关人员身份看似已经明确,建议立刻提交。
原告方:不行,涉及的人员不止一位。不如下次辩论改为不公开审理,各位觉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