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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谁死谁有理!广西,晚上男子跟朋友喝酒回来,怕吵着三楼的媳妇和孩子,就想在一楼

不是谁死谁有理!广西,晚上男子跟朋友喝酒回来,怕吵着三楼的媳妇和孩子,就想在一楼跟七十多岁的爸妈挤了一宿。结果半夜被媳妇摇醒,说监控看到家里进了个陌生人,就在三楼的隔壁房间里!男子鞋都没穿就冲了上去,把那人关在了屋里,还拿着媳妇递来的水果刀防身。那小偷想跳窗跑,三楼太高没敢跳,就拼命拽门。最后门被拽开,黑灯瞎火的,男子心想身后是老婆孩子,楼下是亲爹亲妈,慌乱中用刀捅了过去,结果对方人没了。后来经调查,小偷是刚刑满释放四个月的惯犯,之前因为入室盗窃坐了十年两个月牢!最终法院这样判。

据红星新闻报道,户主王某家是自建三层小楼,年迈的父母住在一楼,他和妻子、年幼的女儿住在三楼。

2026年1月,当天夜里,王某和朋友聚餐结束回家,考虑到时间太晚,怕上下楼动静吵醒熟睡的妻女,也不想打扰年迈父母休息,他特意在一楼将就过夜。

谁也想不到,这个贴心的举动,刚好避开了危险,也间接撞见了一场恶意犯罪。

凌晨时分,三楼的妻子翻看家里监控时,猛然发现三楼隔壁房间潜入了陌生男子,她第一时间叫醒一楼的王某。

王某得知情况,完全顾不上穿鞋,光着脚就狂奔上楼,他冲到房间后立刻把门关上,死死困住入室男子。

妻子紧随其后,递过来一把水果刀,让他防身自保。

陌生男子察觉自己被堵,彻底慌了手脚,三楼楼层很高,跳窗逃生必死无疑,他只能疯狂用力拉扯房门,想要破门逃窜。

漆黑的房间里,双方拉扯僵持。

房门最终被男子强行拽开,王某身处绝境,身后是毫无自保能力的妻儿,楼下是年迈双亲。

为了护住全家人的安全,慌乱之下持刀刺向对方,正中要害,这名陌生男子当场失去生命体征。

事后民警核查身份得知,死者是一名惯偷,有多次入室盗窃的犯罪前科。

此前就因入室盗窃,被判处十年两个月有期徒刑,案发时距离刑满释放仅仅四个月。

这真是屡教不改,纯属咎由自取。

那么,户主失手致人死亡,真的不用担责吗?会不会被判防卫过当,还要赔钱坐牢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这名男子深夜非法入户,已经构成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

被户主发现拦截后,他没有停止违法,反而暴力拉扯房门、抗拒抓捕。

这个行为,直接让普通盗窃升级成了转化型抢劫,性质彻底变恶劣。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条明确,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面对升级后的抢劫行为,王某拥有法定的无限防卫权。

他的所有举动,都是为了保护家人人身安全的正当防卫。

既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完全无责。

检当最终给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完全契合法律规定。

这也狠狠打脸了谁弱谁有理的歪理,违法犯罪的人,哪怕受伤死亡,也不该让无辜受害者负责。

遵纪守法才是最大的护身符,作死的人终究是自食恶果。

对此,大家觉得这个判决够公平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