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太心寒了!网红鹅腿阿姨以鸭腿冒充鹅腿售卖一事持续发酵,大批受骗大学生打算集体起诉维权。6月10日记者探访门店时,碰到一位吃了五年鹅腿的法学院学生。他称烤鹅腿陪伴自己五年大学时光,得知被骗十分失望,女友食用后频繁腹泻,一众学生决定起诉维权。
这件事最让人看不懂的地方在于:事件的导火索,是陈秀凤主动坦白原料问题。
6月9日,鹅腿阿姨陈秀凤在一个团购群里发布公告,说自己因被举报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并写明"原材料是鸭腿,以后都会给大家写清楚,介意请勿下单",还附上一句"'鹅腿阿姨'叫了十几年了,不存在欺诈等行为"。
她自认无欺诈,此番言论迅速冲上热搜。
陈秀凤 2000 年来北京,先在北大西门卖水果,后改卖烤腿。她自己说,仅在2011年前后用过一两个月的真鹅腿,后来因为找不到货源,就改成了鸭腿,但"那时候'鹅腿阿姨'的名声已经在学校周围传开了,就沿用下来了"。
也就是说,这个名字顶多用了几个月的真货撑起来,此后十几年卖的都是鸭腿,但招牌一直没变。
2023年底,清华、北大学生排队买"鹅腿阿姨"鹅腿的视频大量传播,陈秀凤由此出圈。
网红效应一来,生意版图扩大,从高校周边的小摊,逐步发展出国贸多个配送群。16元一只的"鹅腿",成了北京高校圈的情怀符号。
问题是,早在2023年"鹅腿阿姨"走红时,就有网友在问答平台质疑售卖的并非鹅腿。2023年12月的一篇高赞回答认为,"鹅腿阿姨"是通过切开摊平的方式,在视觉上把鸭腿的大小放大了,鹅肉的价格远高于鸭肉,熟食的鹅腿"不可能只卖15元"。质疑三年前就有了,为什么没有人当回事?
从2024年开始就有消费者陆续反映买到的腿存在"发绿"问题,在群中询问后,得到的答案均为"是大葱叶榨汁""果蔬汁腌制"。
肉品发绿、尺寸怪异、食用腹泻等诸多疑点,都被消费者的情怀滤镜忽略。
一位从事鸭货加工的餐饮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鹅鸭类食材批发差价明显,鹅腿批发价远高于鸭腿。陈秀凤自己也说,如果真用鹅腿,一只定价绝不可能只有十几元,想要盈利的话至少要卖到30多元。
她用这句话解释自己的售价,但这句话同时也坐实了:知道是鸭腿,知道价格对不上,照样打着鹅腿的旗号卖了十几年。
中国人民大学食堂在鹅腿阿姨走红后,于2023年11月27日起在北区食堂三层上线了烤鹅腿,售价15元,口味有蜜汁、麻辣、原味三种。
那位法学院学生提到,食堂的鹅腿个头更大、价格相近,但同学们普遍觉得"味儿不如阿姨的"。他现在回过头想,认为食堂用了真材实料,反而烤不出那个味道。
这个细节值得琢磨:真鹅腿和鸭腿口感本就不同,加上腌制工艺、调料配比的差异,"更好吃"未必等于"更正宗",消费者记住的那个味道,本来就不是鹅腿该有的味道。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道个歉、贴个标签,这事就算过去了吗?
北京日报援引律师观点:道歉远远不够,金额够大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表示,如果经营者长期以"鹅腿"名义对外宣传、销售,而实际交付的是鸭腿,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知作出购买决定,则确实存在被认定为消费欺诈的法律风险。
他同时指出,是否构成欺诈仍需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调查结论为准,现阶段尚不能直接认定适用"退一赔三"。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国内多地曾查处用鸭肉冒充其他肉制品售卖的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有的被处以行政处罚,不仅被没收违法所得,还被处以罚款;更有甚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州日报援引的一起案例显示,某商贩将鸭肉当鹅肉销售金额达29万元,最终被判刑。
销售金额是定性的关键门槛之一,陈秀凤经营十几年、覆盖多校区,最终涉及金额有多大,还得等调查结论。
6月11日,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已于6月10日立即组织相关市场监管所开展调查、问询当事人,目前正在对其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进一步调查处理。
另有消费者指出,2025年之前,群内宣传一直直白标注为鹅腿;后期文字表述刻意淡化,但社群名称、对外统一称呼从未更改,消费者疑惑这种做法是否属于大众认知里的"挂羊头卖狗肉"。
同时有人提出另一个问题:消费者长期未提出异议,能否成为商家免责的依据?答案是否定的。知情与否是消费者的权利问题,不是责任问题。被蒙在鼓里的人,不承担被骗的后果。
这件事里,情怀是把双刃剑。它让一门本来普通的买卖有了温度,也让消费者自动屏蔽掉那些本不该被忽视的疑点。
一个法学院的学生,学了四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结果在自家门口的摊子上,用信任替代了判断。这不是哪个人的问题,这是网红经济下,"情绪溢价"吃掉"理性判断"的一个真实样本。
学生们准备集体起诉,这件事的走向还没到头。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才是后续赔偿与定性的真正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