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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气人了!上海一对夫妻成婚数月,婚后相处一直不对劲,夫妻生活体验极差,备孕许久也

太气人了!上海一对夫妻成婚数月,婚后相处一直不对劲,夫妻生活体验极差,备孕许久也始终没能怀上孩子。妻子心里满是疑惑,暗中查证后才揪出隐情,丈夫早就确诊性功能障碍。他婚前就清楚自身病情,却刻意隐瞒,不肯如实坦白。事后丈夫不停道歉挽留,称是太过深爱才不敢说出实情。妻子不愿妥协,直接起诉申请撤销婚姻,法院最终判决。

这个案子是6月11日由红星新闻发布的。事发地在上海,两人于2024年7月领证结婚。从外人角度看,就是一对普通的新婚夫妻,但婚姻里面藏的事,任何一个女人知道了都很难平静。

男方在婚前两个月,独自跑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少精症加性功能障碍,医生还特别说明,这种情况生育率有降低趋势。

这份检查结果,他揣在兜里,一个字没跟对方提,两个人就这么把证领了。

婚前两人没有同居,女方对男方的身体情况完全不知道。两人也没做婚检,直接去登记,女方进入婚姻时手里的信息几乎为零。在这种情况下,男方选择沉默,本质上是在利用对方的信息空缺。

婚后没过几个月,问题就藏不住了。每次在一起女方都感觉哪里不对,加上家里催着要孩子,备孕的压力一直顶着,但就是怀不上。

她心里存了疑,开始留意各种细节,追着丈夫问。

就在这期间,男方于2025年3月和10月又自己去做了两次复查,两次结果都一样,病情没有任何好转迹象。

他清楚自己的情况,继续沉默,眼看着妻子一天天焦虑,还是一声没吭。

等到妻子问得太紧,实在推不下去了,男方才全说了出来。女方当时情绪崩了,觉得自己被骗得很彻底。男方解释说,太爱她,怕她离开,所以才一直没敢说。

这话乍听像在表达深情,但有个绕不过去的现实:他的"不敢说",换来的是女方一年多时间里对婚姻的困惑、对自己身体的怀疑、以及备孕带来的持续煎熬。他保住了自己想要的那段关系,代价是对方所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女方没有就这么算了。她让男方亲笔写下声明书,内容包括:本人结婚时隐瞒少精症事实,多次治疗均无改善,对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深感歉意。这份由男方亲手写就的文件,后来成为起诉时的关键证据之一。

法院最终支持了她的撤销申请,依据是《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有个细节值得说清楚。少精症和性功能障碍,按传统界定并不在"重大疾病"三类范围之内,那三类通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重型精神病。

但法院没有机械套用分类,而是从婚姻的实质内容出发,认定夫妻生活是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且男方病情直接影响了女方的生育可能,综合判断属于应当告知的重大情形,准予撤销。

这个判决思路说明,法院看的不是疾病名称对不对号,而是这个病有没有实质影响婚姻的基础,有没有剥夺对方的正当权益。

很多人分不清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区别,这两个结果差距很大。《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段婚姻在法律上等于从来没发生过。

女方的状态不是"离异",而是"未婚",以后再婚在法律上仍属初婚。男方这一年多的隐瞒,最终结果就是把自己从这段关系里彻底抹掉了。

婚检在国内目前并非强制要求,这个案子里两人都没做,直接领证。婚检的意义,不只是查身体,更是双方在婚前建立信息对等的机会。女方恰恰在完全不掌握基本信息的状态下走进婚姻,才有了后面这些。

这件事说到底,不是深不深爱的问题,是他在让对方选择自己的时候,有没有给对方同等的选择机会。婚姻里藏着的事,早晚要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