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在柬埔寨首相洪森提议下,柬埔寨国会通过《反对否认民主柬埔寨时期罪行法》!
法律规定,凡是不承认、否认红色高棉政权犯下的严重罪行,即在公共场合公开表述、通过文件、图片和视频等任何形式进行否认的人,将被处以6个月到3年的有期徒刑,或者100万瑞尔到400万瑞尔(1元人民币合520瑞尔)的罚款。
对继续犯错者,将依照《刑事法》处理,再罚5000万至5亿瑞尔!
他们认为,红高时期实行的残暴统治,造成300万同胞无辜死亡!否认这个历史事实,就是严重侮辱死难者及其家属!
上世纪90年代,在柬埔寨首相洪森提议下,柬埔寨国会通过《反对否认民主柬埔寨时期罪行法》!
法律规定,凡是不承认、否认红色高棉政权犯下的严重罪行,即在公共场合公开表述、通过文件、图片和视频等任何形式进行否认的人,将被处以6个月到3年的有期徒刑,或者100万瑞尔到400万瑞尔(1元人民币合520瑞尔)的罚款。
对继续犯错者,将依照《刑事法》处理,再罚5000万至5亿瑞尔!
他们认为,红高时期实行的残暴统治,造成300万同胞无辜死亡!否认这个历史事实,就是严重侮辱死难者及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