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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缺德了!”6月11日报道,上海,一女子与丈夫结婚后,从没发生过真正的亲密行为

“太缺德了!”6月11日报道,上海,一女子与丈夫结婚后,从没发生过真正的亲密行为,后来丈夫见实在瞒不住,才告诉女子自己性功能障碍,还说是因为深爱女子才不敢说实话,女子火冒三丈,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婚姻!网友:这种事也瞒?
 
婚姻之中,最要紧的就是坦诚,尤其是身体方面的事,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瞒下去就行,可纸终究包不住火,到最后只会害人害己。
 
这对夫妻是2023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的,当时两人都觉得对方不错,相处得也挺融洽,感情发展得很快。到了2024年7月,他们就正式登记结婚了。
 
结婚之后,女方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两人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从来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一开始女方还以为是刚结婚,男方可能比较紧张或者工作太累,也没好意思多问。后来他们开始准备要孩子,备孕了好长时间一点动静都没有,女方心里的疑问才越来越大。
 
其实早在结婚前两个月,男方就已经独自去医院做过检查了,当时医生明确诊断他有少精症、性功能障碍,而且生育力有明显降低的趋势。但他当时什么都没跟女方说,一个字都没提。
 
结婚之后,他又分别在2025年3月和10月两次去医院复查,结果和第一次一模一样,病情没有任何好转,可他还是选择继续隐瞒,每天照常和女方生活在一起,看着女方为了备孕各种操心,也始终没有说出真相。
 
直到2025年11月,眼看实在瞒不下去了,男方才终于向女方坦白了一切。
 
他还写了一份声明书,里面说自己结婚时隐瞒了少精症的事实,多次治疗都没有效果,还特别强调“我一直深爱着李女士,对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深感歉意”。
 
听到这个消息,女方当场就崩溃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真心相待、准备共度一生的人,竟然从一开始就骗了她,她觉得自己的感情被严重践踏,结婚的意愿完全是建立在被欺骗的基础上的。而且男方隐瞒的这两种病,不仅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连生孩子的希望都很渺茫。
 
愤怒之下,女方拿着男方写的声明书和医院的诊断记录,直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这段婚姻。
 
在法庭上,男方承认了自己婚前隐瞒病情的事实,但他辩解说,当时两人感情很好,他太爱女方了,担心如果如实告诉她自己的病情,女方就不会跟他结婚了,所以才选择了隐瞒。
 
法院审理后认为,性生活和生育是婚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一个人是否愿意结婚的关键因素。男方婚前患有性功能障碍和生育疾病,而且多次治疗都没有效果,这显然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男方在明知自己患病的情况下,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严重侵犯了女方的知情权,足以影响女方当初做出结婚的决定。
 
最终,浦东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李女士和赵先生的婚姻关系。判决下来之后,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很多人可能会问,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区别?区别可太大了。离婚是解除一段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离过婚的人在法律上就是“离异”状态。
 
而撤销婚姻不一样,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这段婚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女方可以恢复到未婚状态,不算二婚,这对无过错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保护。
 
真正的爱应该是坦诚和尊重,而不是占有和欺骗,你害怕失去对方,所以选择隐瞒,这本质上不是爱,是自私。你只考虑了自己的感受,只想着要和对方结婚,却完全没有想过对方知道真相后会有多痛苦,没有想过这段建立在谎言上的婚姻会给她带来多大的伤害。
 
而且这种隐瞒行为,不仅是道德上的问题,现在已经明确是违法行为了。《民法典》之所以要把隐瞒重大疾病规定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就是为了保护婚姻双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婚姻不是一场单方面的算计,而是两个人基于信任和坦诚的结合。
 
希望这个案子能让更多的人明白,婚姻的基础是信任和坦诚。没有信任的婚姻,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子,随时都可能倒塌。在决定和一个人共度一生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真实情况,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同时,也要对自己负责,对对方负责,不要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婚姻的重要信息。
 
只有建立在坦诚和尊重基础上的婚姻,才能走得长远,才能真正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