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碰到狠人了!”一女子发现,她上厕所被男同事偷拍,女子气坏了,可苦于没证据,但女子不是好惹的,几个月后,女子联合几个女同事,把男同事溜进女厕偷拍的过程全给取了证,这下惨了,男同事被抓后,竟然苦苦哀求女子,别把他干的恶心事,告诉他正追求的女子。而警方打开男子网盘,吃了一惊。结果悲剧了!
一女子上厕所的时候,瞟到隔间下面伸进来个手机,她当场就喊了一声,提上裤子追了出去。
男子跑的飞快,等她冲出去,只看见一个背影,而她一眼认出,此人竟是自己男同事于某。
真没想到呀,这个于某平时人模狗样的,还有这癖好,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但是当时没拍到证据,如果女子去找对方算账,他肯定不承认,闹起来反而可能被倒打一耙。
女子就没声张,可她心里咽不下这口气,而且,她肯定男同事还会恶习不改,对其他女同事下手。
女子私下,跟单位里其他几个女同事通了气,让大家都多留个心眼。
这之后,几个女子都留了心,平时上厕所都互相注意着动静,还特意在女厕门口附近的公共区域调了手机记录,就等着这个猥琐男再出手。
就这么等了好几个月,于某果然没忍住,又偷偷溜进了女厕,他刚进去没两分钟,早就盯着动静的几个女同事直接堵在了厕所门口。
大家一边喊人一边录视频,把他从女厕里抓了个正着,人证物证俱全,赖都赖不掉。
当场被抓之后,于某的脸都白了,一个劲地求情,说自己就是一时糊涂,求几个女同事别把这事声张出去,尤其是别告诉单位里,他正在追求的那个姑娘,怕对方知道了就再也不理他了。
几个女子根本没理他,直接报了警。
最后警方调查清楚,于某前前后后偷拍不止一次,打开他的网盘,几十个这样的视频。
而且,据女同事说,于某的相册里,拍了很多公司团建的合照,但奇怪的是,他只截出女同事的大头照,也不知道他留着做何用?
证据确凿,于某被拘留10天,他追求的那个姑娘知道他干的龌龊事,当场就把他所有联系方式都拉黑了,别说处对象,看见他都躲着走。
单位也没留他,直接把他开除了,这下他不仅丢了工作,留了案底,周围人知道他干的事,都离他远远的,算是彻底社死了。
好多人都夸这几个姑娘聪明,换成别人可能第一次没抓到证据就忍了,反倒让这种猥琐男变本加厉。
她们能沉住气留证据,既把坏人惩办了,也避免了后续再有其他姑娘受害。
遇到这种偷拍的事,别慌也别忍,第一时间留证据报警,比什么都管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于某多次进入女厕偷拍,存储大量隐私视频,属于情节较重情形,警方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几位女同事沉着取证、及时报警的做法,既避免了打草惊蛇,也为案件定性提供了关键支撑,是面对此类侵害时的合法有效应对方式。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