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重庆,男子劝已婚女子离婚,还与对方在大“约会”。结果在约定的街角,被女方的正牌老

重庆,男子劝已婚女子离婚,还与对方在大“约会”。结果在约定的街角,被女方的正牌老公和老丈人死死堵在了驾驶室里。这男的本来就心虚,隔着玻璃听见外头砰砰砸车,瞬间慌了神,想一脚油门溜走。
可女方老公也不是吃素的,直接扑上前引擎盖,死活不躲。
人都趴车上了,这时候哪怕是个正常人,也得赶紧踩刹车。
这男的偏不。
他非但不停车,反而顶着大活人一路狂飙,半道还故意来了一脚急刹。这一甩,直接把人家重重甩在地上,摔成了重伤。
十几万的赔偿没跑了,人还得进去蹲着。
到了法庭上,他还不服气,一口咬定自己是“正当防卫”,说当时纯粹是吓怕了,才慌不择路开的车。
这算盘打得挺好,可法律不惯着这毛病。
想想咱们考驾照时学过的常识,一吨多重的铁疙瘩一旦开起来,那杀伤力对血肉之躯是致命的。

退一万步讲,当时人家顶多在外头拽拽车门,手里没刀没枪。这男的就算真下车了,大不了也就是挨顿胖揍,当街丢个人。
根本不至于丢命。
可他倒好,眼瞅着挡风玻璃上趴着个大活人,还敢强行起步,甚至玩急刹。这哪还是什么“惊慌失措”?这明摆着是用别人的命,给自己那点风流债擦屁股。
这起案子判得一点都不冤。
插足别人家庭,说破天也就是个道德瑕疵。可一旦把车当成逃避责任的工具,这性质就彻底变了。
“害怕”成不了漠视人命的挡箭牌。自己惹出来的祸不想着面对,非要下死手掩盖,最后只能把自己送进号子。
成年人的交往里,管不住界限感,最多也就是被人戳戳脊梁骨。但要是连脚底下的油门都管不住,那就只能让冰冷的法律来教你规矩了。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