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57岁男子到一家推拿店做全身按摩,期间突发不适,女店主紧急送医。男子最终确诊急性脑梗死、高血压,虽保住性命但右侧偏瘫,构成五级伤残。事后男子认为损伤系按摩所致,要求女店主及推拿店承担15%的责任,索赔22.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按摩直接导致脑梗死,但女子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充分的询问、告知和风险防范义务,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判定其承担5%的赔偿责任,赔偿男子7.6万余元。
在山东德州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下午,57岁的老张觉得这几天脖子酸得厉害,肩膀也硬邦邦的,便寻思着找个地方揉揉。
他溜溜达达地走进街边的一家推拿按摩店,店里开着空调,光线有些昏暗,老张熟练地趴在按摩床上,跟年轻的技师打了个招呼,便闭上眼睛准备好好享受一下这难得的放松。
店里的音响放着舒缓的音乐,技师的手指在老张的背上和脖颈处来回揉捏、按压。
可谁能想到,正按到关键时候,老张突然觉得眼前一黑,嗓子里发不出声音,紧接着半边身子一麻,整个人一下子就不行了,软绵绵地趴在床上没了动静。
按摩店里顿时乱成了一锅粥,老板娘吓得脸色发白,连滚带爬地去柜台拿手机拨打120。没过多久,尖锐的急救车鸣笛声由远及近,撕开了这个寻常下午的宁静。
老张被火速抬上救护车拉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一番手忙脚乱的抢救,命总算是从鬼门关硬生生拽了回来,但诊断报告单上的字却让人心惊肉跳:急性脑梗死,而且患者本身就患有常年高血压。
命保住了,可老张却瘫痪了,右边身子一动也不能动,连吃饭、翻身都得靠家里人伺候,后来的伤残鉴定结果显示,老张的情况已经构成了五级伤残。
接下来的大半年时间里,老张和家里人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求医路。他们辗转了好几家大医院,针灸、理疗、吃药,只要听说哪里能治偏瘫,就往哪里奔。
这期间,大把大把的钞票像流水一样花出去,医院的缴费单积攒了厚厚的一大叠。家里人最后仔细一算账,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加上后续的各种开销,总损失已经超过了一百万人民币。
躺在病床上的老张越想越憋屈,他咬定这事儿绝对跟那天在按摩店里的推拿脱不了干系。等身体稍微稳定了一点,家里人就找到那家按摩店的老板娘要个说法。
可老板娘一听要让她赔钱,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一千个、一万个不承认,老板娘双手叉腰,嗓门抬得老大,直嚷嚷说自己开店这么多年,手艺都是正宗的,手法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她觉得老张是自己身体本来就有重病,现在瘫痪了就是想赖上她的店,摆明了是来“碰瓷”的。
双方在店里吵得不可开交,惊动了街坊邻居,谁也说服不了谁,既然谈不拢,老张一气之下,一纸诉状把老板娘和她的按摩店一并告上了法庭,直接索赔二十二万八千多元。
到了法庭上,气氛依旧剑拔弩张,原告和被告还是各执一词,坐在台下的亲属们也互相瞪眼。不过,庄严的法庭可不听谁的声音大,也不看谁哭得可怜,法律只认铁一样的事实和证据。
为了查清真相,法院特意委托了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
没过多久,关键的司法鉴定结论送到了法官手里,上面写得很明白:按摩时技师施加在外力,确实是诱发老张急性脑梗死的“诱因”,在这次受伤事件中,责任参与度大约在5%到15%之间。
这里面有个细节很重要,鉴定用的是“诱因”这个词,而不是说按摩是直接病因。
换句话说,老张血管里常年累积的高血压病变,才是那颗一直埋在身体里的“定时炸弹”,而技师的揉捏按压,只是不小心触发了引信。
案子审得非常细致,法官坐在审判席上,神色严肃地问了双方两个最核心的问题。
法官先看向被告席上的老板娘:“你开门做生意接待顾客,在技师给人家按脖子、动骨头之前,有没有主动问过这位顾客身体怎么样?有没有高血压或者心脏病?脖子能不能承受这个力道?”
山东德州57岁男子老张在按摩店突发脑梗死,右侧偏瘫构成五级伤残。法庭调查发现,按摩店老板娘未询问顾客是否有高血压等禁忌症,老张本人明知自己有长期高血压病史也未主动告知。
法院认为,按摩店作为专业服务提供方,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和安全提示责任,其未询问即操作构成管理过错;同时老张隐瞒病史亦有过错。最终判定老板娘承担70%责任,老张自担30%。
法院认定按摩店老板娘承担70%责任,老张因隐瞒病史自担30%,考虑到按摩仅为诱因,鉴定确定的参与度为15%,最终赔偿10.5万元。
因按摩店为个体工商户,老板娘需以个人财产赔偿,一审判决后老板娘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