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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嚣张了!广州东山口,男子长居美国,每月花两三千雇一对夫妻看管祖屋,平日还时常送

太嚣张了!广州东山口,男子长居美国,每月花两三千雇一对夫妻看管祖屋,平日还时常送礼以示感谢。万万没想到,这对夫妻竟趁机赖着不走,男子手握合法房产证多次上门讨要,均遭蛮横拒绝。对方还放出狠话,危楼也要住,能住就一直住,这场鸠占鹊巢的闹剧最终如何收场

这事发生在广州越秀区东山口明园培正路8号,一栋建于上世纪四十年代的华侨洋楼,产权人是旅美华侨陈先生的外公,后来由陈先生继承。2019年陈先生怕祖屋空置被外人占,托香港的七旬亲戚黄女士找了同乡蔡某夫妇来看管,每月给两三千块看管费,逢年过节还送腊味、茶叶,当自家亲戚待。那时候说好了——看门、通风、防白蚁,哪天业主要收回就乖乖腾退。

蔡某夫妇倒好,免费住进市中心百年老宅,每月白拿钱,一住就是五六年。2025年陈先生办好新的不动产权证,黄女士正式书面通知解除委托、要求搬离,蔡某当场掏出一张七年前的《委托书》甩桌上:"上面写着'居住、看管',我有委托书,干嘛要走?"再催就翻脸,铁门加了锁,测绘人员不让进,连街道发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都当废纸——明知道屋顶朽坏、砖墙开裂、白蚁成患,还放话"危楼也要住,能住就一直住"。

说句公道话,这委托书救不了他们。法律上那是委托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写得清清楚楚,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不需要对方同意。你看管费是业主出的,不是你交租金,压根不构成租赁关系,更没办过居住权登记——委托一解除,继续占着就是无权占有,《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产权人有权要求返还原物。

蔡某夫妇拿"我出钱做了白蚁防治、局部修补"当理由?没用。必要的抢险修缮可以另案主张无因管理费用,那是债权,你欠我钱我不能拿债权霸占你房子——同理,修房子的钱可以谈,但绝不能抵消腾退义务。而且这房子已被街道提示存在安全隐患,蔡某明知危楼仍拒不搬离、阻拦业主进场维修,真塌了造成人身伤亡,责任得自己扛,业主尽到通知义务后不背这锅。

现在黄女士已准备走法律程序,先发律师函固定"解除委托通知已送达"的证据,再在广州越秀区法院提起返还原物纠纷诉讼,同时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一旦鉴定为危房,行政机关也会责令实际使用人搬出。司法实践中这类案子产权人赢面极大,难点在执行阶段若对方耍赖死守可能拖点时间,但只要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法警可带搬场公司强制清退,占房人还得承担占用费(一般参照同地段市场租金算)。

人情上更让人寒心。东山的侨房是多少老华侨一砖一瓦攒下的念想,陈家本打算收回后修缮改华侨纪念馆,留住这段历史。你受人恩惠看了五六年门、拿了十几万酬劳,临了解除连体面搬走都不肯,拿张旧纸条当护身符——这不是精明,是坏。好人难做不是第一次听,但别让厚道人寒了心,有些线跨过去就不是"争权益",是明火执仗地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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