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清朝在《马关条约》里实际支付的赔款其实不止2亿两。
2亿两白银,不过是账面数字罢了。
早在谈判的时候,日本就埋了不少雷,就是希望能多从清廷口里拿点钱。
比如日本要求清廷按"库平实足"标准支付。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嫌弃清朝国库里的白银成色不够,需要补差价。
最终,清廷被迫多付了1000多万两的差价。
这还不够,日本表示,直接付白银不行,需要用英镑来结算。
而当时国际银价持续下跌,导致清廷又多付了1500万两白银。
除了这些钱之外,日本还要了3000万两白银的赎辽费、驻军费以及赔款利息。
清廷前前后后,实际支付给日本的赔款超过了2亿7000万两。
但你以为只最后只有这么多吗?并不是。
当时日本要求,如果清廷能在三年内还清所有赔款,则免除所有利息,否则加收5%的利息。
而在签订《马关条约》的1895年,清廷的一年国库收入才8000万两,不足以支付赔款,三年内根本不可能还清。
拿不出钱来,只能找列强借钱。
1895年7月6日,清廷向沙俄借了4亿法郎的贷款,约合白银1亿两,年息4厘,偿还期限是36年。
期间需要用关税作担保,清廷不得提前或一次性还清。
1896年,清廷向英德借款1600万英镑,约合白银9700万两,利息5厘,偿还期限也是36年。
而后清廷又于1898年继续向英德借款1600万英镑,这次利息是4.5厘,偿还期限则是45年。
一通借款下来,实际产生的外债本息共计9.775亿两白银,是马关条约原本赔付金额的4倍之多。
为啥列强愿意借呢?一方面是为了利息,一方面可以对清朝继续敲骨吸髓。
要知道贷款是要有担保的,而清朝能拿出的担保只有关税、盐税、铁路、矿山等。
有担保是一回事,还得保证这些担保物有效。万一清廷把这些收入挪作它用怎么办呢?
所以列强表示,这些担保只能交给列强控制。
所以洋人又借这个机会直接控制了清朝海关税务司、盐务稽核所,确保这些资产收入优先偿还列强的贷款本息。
这么一来,清朝根本发展不了民族工业,因为关税税率也是洋人定的,列强的商品肆无忌惮的进入中国市场倾销。
另一边,《马关条约》规定,允许外国人直接在中国开工厂。
相当于外国人用清朝的原材料、人工生产商品,然后直接在清朝贩卖,还没税。
刚刚冒头的民族工业,连根都被掐断了。
通过这种方式,列强实际上控制了清朝的经济主权。
然后延伸下去,洋人犯事清朝不能管,就有了法外治权,洋人住的地方,清朝不能随便进,就有了租界存在,这就是帝国主义殖民的逻辑。
事实上,三国干涉还辽后,德国就把军舰开进胶州湾,强租九十九年。
沙俄则强租了旅顺、大连,法国则借机扩大在云南广东的实力范围,英国强租了九龙新界和威海卫。
可以说在《马关条约》的实际执行过程中,英、德、法、俄这些列强也完成了对清朝的敲骨吸髓,其掠夺的利益并不是日本人少多少。
这也是为何教科书上说《马关条约》的签订,让中国半殖民地程度大大加深的原因。
所以别看纸面上只是对日本赔款2亿两,但实际上清朝实际支出超过4倍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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