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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嚣张了!广州东山口,男子长居美国,每月花两三千雇一对夫妻看管祖屋,平日还时常送

太嚣张了!广州东山口,男子长居美国,每月花两三千雇一对夫妻看管祖屋,平日还时常送礼以示感谢。万万没想到,这对夫妻竟趁机赖着不走,男子手握合法房产证多次上门讨要,均遭蛮横拒绝。

这事听着就像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可偏偏就发生在广州最老牌的富人区——东山口。那一带的老洋房,随便一栋都上千万起步,很多都是民国时期华侨留下的祖产。这位李先生,祖辈就是早年下南洋打拼的那批人,攒下家业后回广州盖了这栋小楼。到了他这一代,全家移民美国,房子空着没人住,怕荒废也怕被人盯上,就托熟人介绍,找了本地一对五十来岁的夫妻当“管家”,每个月给两千八的工资,逢年过节还从美国寄保健品、红包回来,算是把对方当自己人待了。

谁能想到,人心隔肚皮。去年李先生的父亲过世,他回国处理遗产,顺便想把这套房子卖了变现。结果一到门口,傻眼了——那对夫妻不仅换了门锁,还在院子里搭了个棚子养鸡种菜,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主人。李先生拿出房产证好声好气地说:“王哥,嫂子,这房子我打算卖了,麻烦你们月底前搬一下。”那男的当场翻脸:“卖什么卖?我们在这住了七八年了,这就是我们家!你有本事去告啊!”

李先生气得浑身发抖。他说自己这些年在美国做餐饮生意,起早贪黑攒点钱不容易,每个月雷打不动给这对夫妻转账,就怕亏待了他们。有一年老王的儿子上大学,他还额外包了一万块的红包。结果换来的却是这种下场。他找过街道办、报过警,可对方一口咬定“我们是租客,有租赁合同”。问题是,那份所谓的合同是老王自己伪造的,上面连个正规公章都没有,纯粹就是手写的一张纸。警察来了也只能调解,说这是民事纠纷,建议走法律途径。

走法律途径?说得轻巧。李先生人在美国,来回一趟机票就要上万,还得请假扣工资。他委托了广州的律师去交涉,律师函发了三封,对方连看都不看,直接撕了扔垃圾桶里。老王甚至还放话:“老子就是不走,你能把我怎么着?这房子我住了这么多年,早就住出感情了,你一个美国人凭什么来赶我?”

这话听着刺耳吧?可现实中,还真有不少人抱着这种心态。他们觉得,只要住得够久,房子就能变成自己的。再加上广州这边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政策比较复杂,东山口那片老洋房很多都被划入了“历史风貌保护区”,交易和拆迁都受限制,这就给了无赖钻空子的空间。老王夫妻俩正是抓住了这一点,认定李先生不敢强拆也不敢动粗,才敢这么嚣张。

我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根据《民法典》第235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说白了,房产证在你手里,法院就该判对方搬走。但现实操作起来,立案、开庭、执行,一套流程走下来少说半年,多则一年。而且就算法院判了,如果对方死赖着不执行,还得申请强制执行,法警上门清场。这中间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普通人根本耗不起。

更让人寒心的是,这类事情不是个例。我在网上搜了搜,光是广东地区,近三年就有十几起类似的“保姆占房”“租客反客为主”的案例。有的雇主因为心软,没签正式合同,最后被鸠占鹊巢;有的房东长期在外地,等回来一看,房子已经被改成群租房,住了十几个人,根本赶不走。说到底,还是我们太相信“人情”二字了,总觉得我对你好,你就不会坑我。可现实一次次打脸——在利益面前,有些人的人性经不起考验。

李先生现在进退两难。卖房吧,有人占着卖不掉;收房吧,打官司耗时耗力。他跟我说,早知道这样,当初宁愿让房子空着长草,也不该雇人看管。这话听着心酸,但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不管关系多好,涉及房产的事,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该公证的公证,该备案的备案。别拿钱去赌人性,输的概率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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