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22年,到8年前我离婚。我从来都没有去过我婆婆家。当然,我也没有花过婆婆一分钱。
不是我不去。而是前夫从来都没有带我去过他的老家。
可以说,我这个媳妇儿是他们家白捡的。婆婆怎么舍得给我2000元钱呢?
其实,听公公说,他曾经给过我3000元钱。但那钱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见到。
因为公公把3000元钱,当时交给二小叔子,让他把钱转交给我时,被我前夫给拒绝了。
相当于,公公给我的钱我还没有收到,就被前夫背着我和公公,给他二弟偷偷花掉了。
当然这件事,我是13年以后才知道的。
简直就是个奇葩。
现在想想,我们婆媳之间的关系,就是礼上往来。我没进过婆家的门。婆婆也没有给我花过一分钱。挺好的。
我们的关系就是互不打扰。互不相欠。更没有婆媳矛盾。我感觉挺好的。
假如,我没结婚的时候婆婆给我2000元钱,我有可能会要。因为那是婆婆的一片心意。也是婆婆对儿媳妇的重视。
但结婚后,她要是给我2000元钱的话,我有可能不会要。
因为,婆媳是一家,她的心意我收到就可以了。钱我会让她留着自己花。
毕竟,她那么大年龄,又没有退休费。我也不忍心花她的钱。
可惜,我这辈子没有进过婆家的门。结婚几十年几乎和婆婆没有什么来往。
也就不可能有婆婆给我2000元钱,我要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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